好嘞,各位打工人兄弟姐妹们,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见过太多职场冷暖的律师。今天咱们聊个扎心但也可能关乎你切身利益的事儿—老板欠薪,咱们能不能被迫离职,还能不能拿到该有的补偿?

普法百科1分钟前1

文章疑问标题:老板欠薪,我能“炒”了他还拿补偿吗?


说起上班,咱们图啥?除了实现自我价值,最实在的不就是那份工资嘛!这可是咱们养家糊口、柴米油盐的根本,但要是遇上那种拖着工资不给,找各种借口搪塞的老板,那真是能把人逼疯!

好嘞,各位打工人兄弟姐妹们,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见过太多职场冷暖的律师。今天咱们聊个扎心但也可能关乎你切身利益的事儿—老板欠薪,咱们能不能被迫离职,还能不能拿到该有的补偿?

这时候,很多朋友可能就不想干了,觉得“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但走归走,咱不能白受委屈啊!今天就明确告诉大家:如果老板真的拖欠工资,而且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你完全可以“被迫离职”,并且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欠薪,真的能成为“被迫离职”的理由吗?

当然可以!咱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可不是摆设,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就是说老板没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发工资,或者发的工资数目不对,少了!

你想想,咱们按时按点上班,辛辛苦苦干活,老板却揣着明白装糊涂,工资一拖再拖,这不仅是不讲信用,更是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严重损害了咱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下,咱们劳动者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实在没办法继续干下去了,这才叫“被迫离职”,不是咱们无缘无故不想干了。

“被迫离职”了,能拿到啥好处?

最直接的,就是你应得的工资,一分都不能少!老板欠你的,必须给补上。

更重要的是,因为老板欠薪导致你“被迫离职”,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哦。

经济补偿怎么算呢?工作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干货来了!遇到欠薪想“被迫离职”,该怎么做?

  1. 保留好所有证据!这是最重要的!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和老板/hr关于欠薪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录音都行),只要能证明你在这家公司上班,以及公司确实欠你工资的证据,都给它收集好,保存好!证据是王道!

  2. 书面通知公司!你决定“被迫离职”,最好是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明确说明是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以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这个书面通知一定要送到公司手里,或者通过快递(比如EMS,记得留好底单和快递记录)、邮箱(发完截图保存)等方式送达,证明公司收到了。书面通知是关键!

  3. 协商不成,果断维权!先试着跟公司协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如果公司耍赖,那就别客气,拿着你的证据,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是免费受理的,别怕麻烦!


建议参考:

  • 及时行动,别拖延!发现公司欠薪,要尽早关注和处理,别拖到过了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
  • 保留证据意识要时刻在线!平时工作中就要注意保留相关文件和记录,防患于未然。
  • 书面通知要规范!写清楚离职原因和法律依据,确保自身行为合法有据。
  • 必要时寻求专业帮助!如果公司态度恶劣,或者涉及金额较大、情况复杂,别自己硬扛,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他们能给你更具体的指导。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自治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老板拖欠工资,咱们劳动者不是只能忍气吞声,或者一拍屁股走人啥也得不到,法律明确站在咱们这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法定的“被迫离职”理由,并且可以依法主张经济补偿。

保留证据、书面通知、依法维权,这三步是关键,咱们出来打工,凭本事吃饭,该拿的一分不能少!遇到不公,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咱们下期再见!觉得有用,别忘了分享给身边的同事朋友哦!腰杆要硬,但方法要对!

好嘞,各位打工人兄弟姐妹们,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见过太多职场冷暖的律师。今天咱们聊个扎心但也可能关乎你切身利益的事儿——老板欠薪,咱们能不能被迫离职,还能不能拿到该有的补偿?,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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