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嘞,各位打工人兄弟姐妹们,你们的专属法律顾问上线啦!今天咱们来聊个特接地气,但也特让人心塞的话题—老板拖欠工资,法院强制执行了,公司还是没钱,这时候,咱们能不能琢磨琢磨公司背后的股东呢?

普法百科1个月前 (09-02)12

文章疑问标题:公司拖欠工资,强制执行也拿不到钱?股东的钱包能掏吗?


说起拖欠工资这事儿,真是能把人逼疯!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发薪日那点盼头,结果老板一句“没钱”就给打发了,咱劳动者也不是好欺负的,仲裁、诉讼,一步步走来,好不容易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心想这下总能把血汗钱拿回来了吧?

兴高采烈地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现实呢?往往是“执行难,执行难,执行起来真叫难”!法院一查,公司账户空空如也,名下也没啥值钱的财产,这时候,很多人就傻眼了:难道我的血汗钱就这么打水漂了?

别急,先别灰心!这时候,咱们就得把目光投向公司的“幕后大佬”——股东们了。

可能有人会说:“公司是公司,股东是股东,公司欠钱,跟股东有啥关系?”这话吧,在一般情况下是对的,这叫“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简单说就是公司的锅公司背,股东只要出资到位了,就不用额外掏钱。

凡事都有例外!如果股东们做了一些“出格”的事情,那他们就得为公司的债务“买单”了,这就好比,股东要是把公司当成了自己的“提款机”,或者根本没掏够本钱就开公司,那对不起,债主(包括咱们这些被欠薪的劳动者)就有权利去找股东说道说道了。

在哪些情况下,咱们可以追着股东要钱呢?

  1. 股东没掏够本钱(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公司章程里写着股东要出100万,但他实际只出了10万,公司就开张了,后来公司欠了一屁股债,包括咱们的工资,这时候,股东就得在他没出够的那90万范围内,承担责任,咱们的工资,就可以从这90万里头优先受偿。 还有一种更恶劣的,就是股东把自己已经投到公司的钱,通过各种“骚操作”又偷偷摸摸拿回去了,这叫“抽逃出资”,这种情况下,股东也得把抽逃的钱给吐出来,用来还债。

  2. 股东把公司当成自己家(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咱们俗称“刺破公司面纱”,比如说,公司的钱和股东个人的钱混在一起,股东随便从公司账户拿钱买房买车,公司的财务混乱得一塌糊涂,根本分不清哪是公司的,哪是股东个人的,这时候,如果公司欠了咱们工资还不上,法院就可能认定股东滥用了公司的独立地位,股东就得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还公司的债

  3. 公司清算注销了,但没处理好债务(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如果公司经营不下去了,股东们不好好走清算程序,就急急忙忙把公司注销了,结果导致咱们的工资这笔债务没人管了,这时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得为此承担责任

所以你看,股东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高高挂起”的,咱们劳动者在讨薪的道路上,眼睛要擦亮,不仅要盯着公司,也要看看股东们有没有上述这些“骚操作”,一旦发现蛛丝马迹,那可就是咱们追回工资的新希望!

当然啦,要证明这些情况,证据是关键!咱们得尽可能地搜集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滥用权利的证据,这个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毕竟咱们不是专业的财务人员或法律人士。


建议参考:

  1. 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在法院强制执行阶段,要主动向执行法官提供公司及股东的财产线索,包括你怀疑股东可能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的初步证据或线索。
  2. 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如果有确凿的证据或者合理的怀疑,认为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这个申请需要提交书面材料,并附上相关证据。
  3. 寻求专业法律帮助:追讨工资本身就不易,要追加股东责任更是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建议大家在这个时候,不要吝啬咨询甚至聘请专业的律师,律师能帮你分析案情,指导你搜集证据,代理你进行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和后续的法律程序,大大提高你维权的成功率。
  4. 注意诉讼时效虽然工资债权受法律保护,但也要注意相关的诉讼时效,别因为拖延错过了最佳的维权时机。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小编总结:

老板拖欠工资,咱们绝不姑息!从仲裁到诉讼,再到强制执行,每一步都不能轻言放弃,当公司“空壳化”,强制执行陷入困境时,别忘了股东这个重要的责任主体

能不能让股东掏钱,关键看股东有没有“违规操作”,比如出资没到位、抽逃出资,或者把公司当成自己的小金库随意支配,只要抓住这些“小辫子”,咱们就有希望把被拖欠的工资给追回来!

这个过程可能会比较曲折,需要咱们有耐心、有毅力,更要有法律武器的加持,必要的时候,专业的律师就是你最坚强的后盾,希望各位打工人都能顺利拿到自己的血汗钱,不再为“薪”烦忧!

好嘞,各位打工人兄弟姐妹们,你们的专属法律顾问上线啦!今天咱们来聊个特接地气,但也特让人心塞的话题——老板拖欠工资,法院强制执行了,公司还是没钱,这时候,咱们能不能琢磨琢磨公司背后的股东呢?,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分享举报
工资被拖欠,强制执行后就能拿到钱吗?结果可能是这样的!
« 上一篇1个月前 (09-02)
劳务备案了,社保到底交不交?别被忽悠了!
下一篇 »1个月前 (09-02)
×
02
2025 09

好嘞,各位打工人兄弟姐妹们,你们的专属法律顾问上线啦!今天咱们来聊个特接地气,但也特让人心塞的话题—老板拖欠工资,法院强制执行了,公司还是没钱,这时候,咱们能不能琢磨琢磨公司背后的股东呢?

文章疑问标题:公司拖欠工资,强制执行也拿不到钱?股东的钱包能掏吗? 说起拖欠工资这事儿,真是能把人逼疯!...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