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拖着工资不给,我能被迫辞职吗?
最近后台收到不少朋友的私信,问的都是一个事儿:“公司老拖欠工资,我不想干了,能不能算‘被迫辞职’,还能要点补偿不?” 这问题啊,真是问到心坎里了,辛辛苦苦上班,不就盼着那点工资过日子嘛,结果老板一拖再拖,换谁心里都不痛快。
那到底能不能“被迫辞职”呢?答案是:在特定情况下,能!
咱们常说的“被迫辞职”,在法律上其实叫“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这里面,“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就是非常典型的一种“过错”,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而且不是什么偶然的、不可抗力的小疏忽,而是经常性地、或者长时间地不给你发工资,或者发的工资根本没按当初说好的来,少了一大截,那你确实有权“被迫辞职”。
但这里有个关键点,不是说公司晚发一天工资,你就能立马拍桌子说“我被迫辞职了”,得是“未及时足额支付”,这个“及时”和“足额”是核心,偶尔一次因为财务流程问题晚了几天,公司也及时沟通解释了,可能就不算,但如果是恶意拖欠,比如欠了一两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或者明明有钱就是不给你发,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如果你真遇到了工资被拖欠的糟心事,想“被迫辞职”,可得注意方式方法,别冲动行事。
建议参考:
- 先沟通,留证据:发现工资没按时发,先别急着辞职,可以先跟公司负责人沟通一下,问问啥情况,啥时候能发,沟通过程中,记得保留好聊天记录、邮件往来或者通话录音,证明你确实催过,公司也承认拖欠的事实。
- 确认“拖欠”的性质:判断一下公司是偶尔失误还是恶意拖欠,如果只是偶尔一次,且很快补上了,可能没必要走到辞职这一步,但如果是长期、多次拖欠,或者明确表示没钱发,那就要警惕了。
- 书面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沟通无效,决定辞职,一定要书面通知公司,并且在通知里写清楚辞职的理由是“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个书面通知非常重要,最好能通过快递邮寄(保留好快递回执)或者发送到公司官方邮箱、指定负责人邮箱,并保留发送成功的证据,千万别口头一说就走人,那后续维权可能会很麻烦。
- 收集好所有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工资发放情况和拖欠事实)、考勤记录、工作证、沟通记录、书面辞职通知等等,所有能证明你和公司有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拖欠你工资的证据,都要好好收集和保存。
- 及时维权:辞职后,如果公司还不给结清工资,或者你觉得应该有经济补偿,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小编总结:
公司拖欠工资,在“未及时足额支付”且情节较为严重(比如长期拖欠、恶意拖欠)的情况下,劳动者是有权“被迫辞职”的,这不仅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也是法律赋予咱们的权利。
但记住,“被迫辞职”不是一拍脑袋的决定,关键在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个事实的认定,以及你是否能提供充分的证据,遇到问题先冷静,保留好证据,按照法律程序来,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资是咱们的血汗钱,可不能白白让人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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