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拖着工资不给,我能发被迫离职通知吗?

普法百科1分钟前1

(一)原创文章内容:

哎,说起打工这事儿,最怕的就是啥?活儿干了,汗流了,到了发薪日,老板却开始“打太极”,今天说明天,明天说后天,工资就这么一拖再拖,那种感觉,真的是又无奈又焦虑,对吧?房租要交,房贷要还,柴米油盐哪样不要钱?辛辛苦苦一个月,就盼着这点血汗钱过日子呢!

这时候,很多朋友可能就会萌生退意:“这破公司,不干也罢!” 但转念一想,主动辞职吧,好像有点亏,尤其是这工资还没拿到手,问题来了:公司拖欠工资,我能不能不等老板开口,自己先发个“被迫离职通知”,然后潇洒走人,还能拿到应有的补偿呢?

公司老拖着工资不给,我能发被迫离职通知吗?

答案是:能!但这事儿可不能脑子一热就干,“被迫离职通知”这东西,写好了是维权利器,写不好可能就成了“自毁前程”的操作。

啥叫“被迫离职”?

说白了,就是公司先犯了错,严重损害了咱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把咱们“逼”得没办法继续干下去了,咱们才提出的离职,这种情况下,咱们劳动者是不用承担什么责任的,反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就是最常见的“逼”员工走人的招数之一。

那这个“被迫离职通知”到底该咋写呢?

这玩意儿可不是随便写个“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就行的,它得有法律效力,得把话说清楚,让公司无可辩驳。

一份合格的被迫离职通知,至少得包含这些关键点:

  1. 明确的对象和身份:写给谁的(公司全称),谁写的(你的大名、身份证号、岗位、入职日期)。
  2. 核心原因——拖欠工资:这是重中之重!必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写出来:“因公司自XX年XX月起(或具体哪个月)拖欠本人工资,至今未支付,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把拖欠的事实摆出来,这是你的底气。
  3. 表明立场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本人现正式通知公司: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别忘了要求公司结清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4. 通知日期:写上发出通知的具体日期。
  5. 交接意愿:可以加上一句“本人将配合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显得咱有理有据,不是来闹事的。

给大家伙儿一个简单的模板思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别照搬!):


关于因公司拖欠工资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公司全称]:

本人[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你的身份证号],系公司[你的部门]员工,担任[你的岗位]一职,于[你的入职日期]入职。

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公司尚未支付本人[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的工资,共计人民币[具体金额,若明确]元,上述工资拖欠行为已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了本人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导致本人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之规定,本人现正式通知公司:自本通知送达公司之日起,本人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立即解除。

请公司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安排结清本人所有拖欠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并为本人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离职证明开具等相关手续。

本人将配合公司办理工作交接。

特此通知!

通知人(签名):[你的手写签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发通知前后,这些事儿你得注意:

  • 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得有证据证明公司拖欠你工资,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与老板或HR的聊天记录(催工资的)、公司发布的工资发放通知等等,越全越好。
  • 书面形式!被迫离职通知最好是书面的,打印出来签字,然后通过EMS等能证明送达的方式寄给公司(寄的时候备注清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自己留好底单和快递签收记录,如果公司有人接收并签字,那当然更好。
  • 别“旷工”!在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如果你还没走,最好还是正常上班,别给公司抓到把柄说你旷工。
  • 协商优先,不行就仲裁!发通知只是第一步,如果公司还是不搭理你,或者不给钱,那咱就得拿起法律武器了——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二)建议参考

  1. 先礼后兵:在发正式通知前,如果能和公司友好协商解决是最好的,可以先口头或书面(邮件、微信等)催告公司支付工资。
  2. 固定证据是王道:从知道工资要拖欠开始,就要有意识地收集和保存所有相关证据。
  3. 要清晰、专业:别写得像吐槽信,把事实、法律依据、你的要求写清楚就行。
  4. 送达方式要留痕:确保公司能收到,并且你能证明公司收到了。
  5. 及时维权: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别拖过了时间。

(三)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简单说,就是如果因为公司拖欠工资你被迫离职了,公司是要给你经济补偿金的!补偿金怎么算?一般是按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四)小编总结

工资是咱们劳动者的血汗钱,是咱们养家糊口的根本,当公司恶意拖欠工资,咱们不能一味忍让,要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迫离职通知”是法律赋予咱们的有力工具,但使用时一定要谨慎、规范,确保每一步都有理有据。

保留证据、依法行事是关键,如果自己搞不定,别犹豫,及时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他们能给你更具体、更个性化的指导,希望大家都不会遇到这种糟心事,但万一遇到了,也别怕,法律会给咱们撑腰!祝你顺利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公司老拖着工资不给,我能发被迫离职通知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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