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司停缴社保,我能要求赔偿吗?
“上个月辞职后,发现原公司这个月停缴了我的社保,这种情况能要求赔偿吗?”其实这个问题非常典型,许多劳动者在离职过渡期都会遇到类似困惑,今天我们就从法律和实践角度,聊聊辞职后公司不交社保究竟该怎么处理,...
老张在一家物流公司干了五年,今年三月因为家庭原因提了离职,手续办得挺顺利,但上个月他去医院看牙,刷医保卡时傻眼了——账户被冻结了,一问才知,公司从他提交辞呈当天就停了社保,更离谱的是,人力主管轻飘飘甩来一句:“你都辞职了,公司没义务替你交社保吧?”
这种场景其实每天都在无数企业上演,许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陷入同一个认知误区:似乎员工一提离职,社保关系就自动清零,但真相是,辞职≠社保即时断缴,这里面藏着复杂的法律逻辑和人性博弈。
从法律层面看,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必须依法缴纳社保,而“辞职”这个行为本身,并不直接终结劳动关系——真正的分水岭是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双方权利义务清算终结之日。
举个例子:假如员工15号提离职,按规定需30天后离职,那么这30天里公司依然要承担社保义务,哪怕员工提前离岗,只要未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擅自停保就涉嫌违法,更极端的情况是:如果员工辞职时未结清工资、年假或奖金,劳动关系实际上处于“悬而未决”状态,此时停保风险更大。
而对员工而言,社保断缴意味着什么?
2021年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判过一桩典型案件:某销售员李某4月10日提交辞职信,公司要求他当月30日办交接,但人力在4月11日就直接停缴了社保,结果李某4月18日突发急性阑尾炎住院,自费支付2.8万元医疗费。
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赔偿李某全部医疗损失,理由很明确——
这个案子暴露出许多企业的通病:把“辞职”当作切割社保的快捷方式,却忽略了法律对劳动关系终结的严格界定。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解读:只要存在事实用工,社保义务就必须履行,不以“是否提交辞职”为转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解读:社保转移手续必须在离职完成后办理,而非提前中止缴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应当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解读:即便员工辞职,若公司存在过错(如未足额缴社保),员工仍可追责。
对劳动者而言:
最后说句实在话:社保看似是冷冰冰的强制缴费,实则承载着劳动者抵御风险的底线尊严,企业与员工之间少一点“想当然”,多一点依法办事的较真,才是对彼此最大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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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辞职后公司停缴社保,这笔糊涂账到底该谁埋单?,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老张在一家物流公司干了五年,今年三月因为家庭原因提了离职,手续办得挺顺利,但上个月他去医院看牙,刷医保卡时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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