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算工伤吗?不算的话,医药费谁来掏?
每天早上,咱们都是行色匆匆地赶去上班,挤公交、赶地铁、骑共享单车,恨不得自己能长双翅膀,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啊,就在这上班的路上,不小心脚下一滑,或者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啪叽”摔了一跤,那可真是又疼又...
说起这上班路上受伤,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可能是:“我这是为了上班才出门的,摔了当然算工伤啊!” 这话吧,既对也不对,为啥这么说呢?
咱们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里确实有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划重点啊!“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这几个词儿,少一个都不行。
啥叫“上下班途中”呢?简单说,就是你从家到单位,或者单位到家的合理路线,合理时间内,你要是上班路上先绕远去逛个街、买个菜,那出事儿了,可能就不算了。
“非本人主要责任”又咋理解?这通常得由交警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证明,你骑电动车上班,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了,交警认定汽车司机全责,那你这肯定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关键来了:“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这就把范围框住了,如果只是你自己不小心,比如下雨天路滑,你骑电动车没稳住,自己摔沟里了;或者走路看手机,没注意台阶,自己绊倒了,这种“单方事故”,也就是说,没有其他外部因素,主要责任在你自己的,那通常就不算工伤。
所以啊,上班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不是一句话能说死的,得看具体情况,核心就在于:是不是因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的。
以案说法:
给大伙儿讲个前阵子我碰到的一个咨询案例吧,就叫她小王,小王每天骑共享单车上班,有一天早上,下过雨路面有点湿滑,她骑到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为了躲避一辆突然从胡同里开出来的小轿车,情急之下自己刹车太急,连人带车摔倒了,胳膊肘和膝盖都擦破了皮,还有点骨裂,医药费花了不少,还耽误了工作。
当时交警也来了,认定小轿车司机因为没有注意观察路况,负主要责任,小王因为刹车过急,负次要责任,这种情况下,小王的受伤就符合“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这几个要素,后来顺利认定了工伤,医疗费和停工留薪期的工资都得到了保障。
那如果换个情况,比如小王就是单纯因为路滑,自己没骑稳摔了,旁边也没别的车,那这就很难认定为工伤了。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是怎么说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这里面有几个关键词,我再帮大家圈一下:“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律师总结:
好了,最后我再给大家总结一下,上班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怎么判断:
万一真的在上班路上出了意外,首先要赶紧报警,保留好事故现场证据,拿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及时通知单位,并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医疗记录、上下班路线图、考勤记录这些也都要好好保存。
如果对是不是工伤有疑问,或者单位不配合,别犹豫,赶紧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咱们上班赚钱不容易,安全第一是王道,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大家,也祝愿各位每天都平平安安上班来,高高兴兴回家去!有法律问题,随时找我聊。
说起这上班路上受伤,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可能是:“我这是为了上班才出门的,摔了当然算工伤啊!” 这话吧,既对也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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