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拖着不发,我啥时候能被迫辞职,还能拿到补偿?

普法百科13小时前4

咱们今天就好好掰扯掰扯,到底拖欠多少天工资,员工才能“被迫离职”并拿到补偿呢?

咱们得明白一个大前提: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老板的法定义务,天经地义!《劳动合同法》里写得清清楚楚,这是底线,不能碰!

工资拖着不发,我啥时候能被迫辞职,还能拿到补偿?

那要是老板真就碰了,拖欠工资了,咱们员工咋办?是不是只要拖一天,第二天就能拍桌子走人,还要补偿?

嗯……事情没那么简单,但也没那么复杂。

关键点来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个“具体的天数”,比如说拖欠3天、7天或者30天就一定可以。是不是有点懵?别急,听我慢慢说。

咱们看《劳动合同法》第38条,里面有一款说的是,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关键词是“未及时足额支付”。

“足额”好理解,就是不能少给钱,那“及时”呢?这个“及时”就得结合咱们平时发工资的约定来看了,比如说,劳动合同里约定了每月10号发上个月工资,结果老板拖到20号还没发,这就算“不及时”了,或者公司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规定了发薪日,超过这个日子没发,也算。

判断的核心在于:是否超过了劳动合同约定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发薪日。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认为,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并且经过了合理的催告后,仍然拖欠工资,那么员工就可以依据这条规定“被迫离职”。

这里又冒出两个词:“无正当理由”和“合理催告”。

“无正当理由”就是说,老板不能随便找个借口就不发工资,比如公司经营困难什么的,除非真的遇到了不可抗力,而且得跟员工好好沟通,达成一致才行。

“合理催告”呢,就是员工发现工资没按时发,不能马上就说“我不干了”,最好是先跟公司沟通一下,问问啥情况,啥时候能发,这个沟通,最好是书面形式的,比如发个邮件、微信(记得截图)或者公司内部的沟通系统,明确告知公司“你拖欠我X月份工资了,请于X月X日前支付”,这样既能给公司一个改正的机会,也为咱们自己保留了证据。

实践中通常多久算“拖欠”呢?如果超过了约定的发薪日,或者虽然没明确约定,但超过了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比如月薪制的,超过一个月还没发上个月的),那就妥妥的是拖欠了,有些地方的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认为拖欠工资超过30天,员工据此离职并主张补偿,会更容易得到支持。

咱们的目的不仅仅是离职,更重要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被迫离职”,咱们还能拿到一笔经济补偿金这笔钱可不是小数目,是根据咱们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来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总结一下,工资拖着不发,想“被迫离职”并拿到补偿,大概的路径是:

  1. 公司未按约定/规定时间支付工资(这是前提)。
  2. 员工进行了合理催告(最好书面),公司仍不支付或拖延支付。
  3. 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4. 离职后,员工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建议参考:

如果你正遭遇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别慌,按这几步走:

  1. 保留证据!保留证据!保留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与老板/HR的沟通记录(微信、邮件、录音等)、书面催告记录等等,越全越好。
  2. 主动沟通,书面催告:先跟公司友好协商,问清楚原因和确切的发放日期,如果沟通无果或公司敷衍了事,立即发送书面催告函(可以是邮件、微信文字或纸质函件,纸质函件建议用EMS邮寄并注明“催告支付工资函”)。
  3. “被迫离职”并主张权利:在公司收到催告后仍不支付,或者明确表示不支付后,就可以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通知书里一定要写清楚是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好送达证据(比如邮件发送成功截图、EMS签收记录等)。
  4.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不给经济补偿金,或者连拖欠的工资都赖掉,那就直接拿着所有证据去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自治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工资是咱们劳动者的血汗钱,老板拖欠工资确实让人寒心。拖欠工资后“被迫离职”并拿到补偿,法律是支持的,但不是说拖一天就能马上走。关键在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和“合理催告”。

没有绝对一刀切的“多少天”,但超过约定发薪日,经催告后仍不支付,尤其是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比如一个月),那基本就可以果断行动了。

最重要的是,全程注意保留证据,按法律程序来,既不要忍气吞声,也不要冲动行事,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才是最靠谱的!希望大家都能按时足额拿到自己的辛苦钱!

工资拖着不发,我啥时候能被迫辞职,还能拿到补偿?,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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