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拖着工资不发,我被迫离职,能拿到补偿吗?

普法百科2分钟前1

原创文章内容:

咱们出来打工,图个啥?不就图个按时发工资,安安稳稳过日子嘛,可偏偏有些公司,就喜欢干那拖欠工资的事儿,真是让人窝火又无奈。

公司老拖着工资不发,我被迫离职,能拿到补偿吗?

你说辛辛苦苦一个月,起早贪黑,就盼着发工资那天能松口气,结果呢?左等右等,工资就是不见踪影,问财务,财务说老板没批;问老板,老板要么打太极,要么就说“再等等,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这一等,可能就是十天半个月,甚至一两个月。

家里的房贷车贷要还吧?孩子的奶粉尿布要钱吧?日常的柴米油盐哪样不花钱?工资一拖,生活节奏全被打乱,心里那个急啊,就像火烧眉毛一样,那种焦虑、无助,相信经历过的人都懂。

这时候,很多人就会萌生退意:这样的公司,还能待下去吗?可是,辞职吧,好像又有点不甘心,毕竟是公司先对不起自己,不辞吧,这工资遥遥无期,耗不起啊!

如果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并且经过你合理催告后,还是不给,或者找各种理由拖着,这时候你选择“被迫离职”,是完全合法的!这种“被迫离职”,根据咱们国家的劳动法规定,你是有权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的!

这可不是我瞎说啊,这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就是公司没按规定给你发工资,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把你“逼”走了,那公司就得为此付出代价,这个代价,经济补偿金”。

那这个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呢?是按照你在这家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公司就要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一般是指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你真的遇到了公司拖欠工资,被逼得没办法想离职,可千万别稀里糊涂地就写个“个人原因”辞职了!那样的话,经济补偿金可就打水漂了。

正确的姿势是:你得明确地告诉公司,因为他们拖欠工资,所以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这个“告诉”,最好是书面形式,比如发个《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保留好相关的证据,证明你确实通知到公司了。


建议参考:

  1. 保留证据是关键!一旦发现公司有拖欠工资的苗头,就要开始有意识地收集证据了,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记录(能证明公司发薪日期和金额)、与老板或HR关于工资发放的沟通记录(微信、qq、邮件、录音等都可以)、考勤记录等。
  2. 尝试与公司协商:在采取进一步行动前,可以先尝试与公司负责人友好协商,要求其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也许只是沟通不畅。
  3. 书面催告: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发一份书面的《工资支付催告函》给公司,明确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比如3-5个工作日)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保留好送达凭证(如快递签收记录、邮件已读回执等)。
  4. 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若公司在催告后仍不支付,或者明确表示拒绝支付,你就可以考虑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通知书里要写清楚你的姓名、工号、入职日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即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解除日期,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发送方式同样建议选择能保留证据的方式。
  5. 及时维权: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公司还是不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工资是咱们劳动者的血汗钱,是咱们养家糊口的根本,公司拖欠工资,不仅缺德,更是违法行为,当咱们遭遇这种不公待遇,被逼到绝境想要离职时,一定要记得,“被迫离职”不是任性,而是法律赋予咱们的权利!

关键在于,要保留好一切能证明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操作,明确提出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咱们才能理直气壮地向公司追讨拖欠的工资和应得的经济补偿金。

咱们劳动者挣的每一分钱都不容易,那是用汗水换来的,遇到不公,别害怕,别退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老拖着工资不发,我被迫离职,能拿到补偿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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