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我血汗钱不给,我被逼辞职,能拿到多少赔偿?
咱们打工人,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工资养家糊口,可偏偏有些老板,揣着明白装糊涂,就是拖着工资不给,尤其是那种本来说好的一次性工资,比如项目奖金啊、提成啊,或者就是单纯的某个月工资,一拖再拖,简直让人火冒三丈!
这种时候,很多朋友可能会想:“算了,惹不起躲得起,我辞职还不行吗?” 但等等,就这么走了,岂不是便宜了那些无良老板?咱们的辛苦钱怎么办?更重要的是,因为老板拖欠工资导致我们被迫离职,这在法律上可是有说法的,我们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要赔偿!
咱们得搞清楚,啥叫“一次性工资”?
说白了,就是本该一次结清给你的工资报酬,这包括但不限于:
- 正常的月度工资、季度工资;
- 项目完成后的奖金、提成;
-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算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如果之前没给的话);
- 其他双方约定好的、应一次性支付的劳动报酬。
只要是老板该给你,并且约定了或理应一次性支付的,拖了就是拖了!
什么是“被迫离职”?
这可不是你一生气说“我不干了”就算被迫离职哦,法律上的“被迫离职”,是指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比如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实在没办法继续干下去,不得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不是你主动想走,是老板的“骚操作”把你“逼”走的!
被逼走了,能拿到多少赔偿呢?
这才是重点!听仔细了:
第一笔:被拖欠的工资本身!这是你的“血汗钱”,一分都不能少!老板欠多少,你就要他还多少,这是最基本的,也是必须要拿回来的。
第二笔:经济补偿金!这可是重头戏,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经济补偿金怎么算?一般是按你在这个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什么?是指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你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简单说,就是工资特别高的,有个上限)
举个栗子:你在公司干了3年2个月,月平均工资是8000块,那经济补偿金就是 3.5 个月 × 8000元 = 28000元。
有没有可能拿到更多?比如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是N(工作年限),赔偿金是2N,但赔偿金通常是针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咱们这种“被迫离职”,主要是拿经济补偿金(N),如果老板拖欠工资的行为特别恶劣,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他还是不支付,那你还可以要求他加付赔偿金,这个赔偿金标准是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这部分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来主张。
具体怎么操作呢?
- 第一步:收集证据!这是王道!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老板承认欠薪的聊天记录、邮件、工牌等等,凡是能证明你在这儿干活、老板欠你多少钱的,都赶紧收集好,越多越好!
- 第二步:跟老板协商!先礼后兵,可以试着跟老板谈谈,明确告诉他,再不发工资你就要被迫离职并追究法律责任了,看他啥反应。
- 第三步:正式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不成,那就书面发函(最好用EMS邮寄,保留好底单和签收记录,或者通过公司内部能留痕的系统发送),明确写明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就是拖欠工资),所以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这个“被迫离职通知书”非常关键,一定要写清楚理由!
- 第四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还是耍赖,那就拿着你的证据、被迫离职通知书,去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仲裁免费!
咱们是占理的一方,别害怕!老板拖欠工资在先,咱们被迫离职在后,索要赔偿是天经地义!
建议参考:
如果你真的遇到了拖欠一次性工资并打算被迫离职的情况,我给你几点实在的建议:
- 保持冷静,不要冲动!生气解决不了问题,保存好所有证据才是关键。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 “被迫离职”不是口头说说,一定要有书面通知,并且明确写出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等法定理由。别自己写个“个人原因”离职,那可就啥赔偿都没了!
- 算清楚自己能拿多少钱。工资多少,经济补偿金多少,心里要有个数。
- 协商不成,果断走法律途径。劳动仲裁是咱们打工人维权的有力武器,大胆用起来!如果觉得复杂,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法律援助机构,他们会提供帮助。
- 注意时效!劳动仲裁申请时效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别拖太久过了时效。
相关法条:
咱们说话得有依据,以下是相关的主要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小编总结:
老板拖欠咱们的一次性工资,这绝对是“红线”行为!咱们劳动者不能忍气吞声,更不能白白损失自己的血汗钱和应得的赔偿。只要你是因为老板拖欠工资而“被迫离职”,那么不仅被拖欠的工资要一分不少地拿回来,还可以依法索要N倍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N是你的工作年限)。
遇到这种事,别慌,别怕麻烦,收集好证据,写好被迫离职通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咱们付出了劳动,就该得到应有的回报和尊重!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觉得有用就赶紧收藏转发给身边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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