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我被逼辞职,能拿到补偿吗?

普法百科1分钟前1

大伙儿有没有遇到过这种糟心事?公司说好的发薪日,一拖再拖,问领导吧,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就是不见钱到账,房租、水电、柴米油盐,哪样不要钱?一家子等着开锅呢!这种时候,心里那叫一个憋屈!有的人可能就想,算了,这破公司,不干了!但转念一想,就这么走了,我那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咋办?更重要的是,这种被“逼”无奈的辞职,我能跟公司要点补偿吗?

咱们得弄明白一个词儿——“被迫辞职”,这可不是说你心里不痛快不想干了就叫被迫辞职,法律上的“被迫辞职”,专业点叫“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简单说,就是公司先犯了错,而且是严重的错,让你实在没办法再待下去了,你才不得不辞职,这跟你自己不想干了,主动打报告辞职,那可是两码事儿!

老板欠薪,我被逼辞职,能拿到补偿吗?

那哪些情况算公司“犯错”,能让咱们“被迫辞职”呢?最常见的,也是咱们今天重点聊的,就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说白了,就是拖欠工资!除了这个,还有像公司没给你交社保啊、不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啊(比如让你去危险的地方干活还不给保护)、或者公司用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你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你人身安全的,这些情况下,你都可以“被迫辞职”。

关键来了!如果真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你被迫辞职了,那你可不仅仅能要回被拖欠的工资,还能跟公司要一笔经济补偿金!这笔补偿金可不是小数目,它是根据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年限来算的,每满一年,公司就得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也要给你半个月的工资,这个“工资”,一般是指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遇到公司拖欠工资,千万别觉得“我辞职了就啥也拿不到了”,更别傻乎乎地自己写个“个人原因辞职”就走了!那样可就真的亏大了!


建议参考:

如果你正遭遇公司拖欠工资,打算“被迫辞职”,记住以下几步,能最大程度保护你的权益:

  1. 保留证据是王道!这是最重要的!
    • 劳动合同:证明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
    • 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你的工资标准和公司拖欠工资的事实。
    • 考勤记录:证明你的工作时长。
    • 公司拖欠工资的通知、沟通记录:比如公司发的延迟发薪通知、你和领导关于欠薪的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
    • 被迫辞职的理由证据:比如欠薪的证据就是你“被迫”的理由。
  2. 书面通知公司“被迫辞职”:一定要写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在通知书里明确写清楚辞职的理由是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其他法定理由),别口头说,空口无凭。
  3. 送达方式要留痕:书面通知最好通过快递(如EMS)邮寄给公司,并在快递单上注明“因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快递底单和签收记录,如果公司有内部邮件系统或OA系统,也可以同步发送一份。
  4. 协商不成,及时维权
    • 可以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 如果协商不成,赶紧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一般会在45日内出结果,案情复杂的可延长15日。
    •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遇到公司拖欠工资这种事儿,咱们劳动者不能一味忍让,更不能稀里糊涂就辞职走人。“被迫辞职”不是逃避,而是在公司有错在先的情况下,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你不仅有权要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能拿到一笔经济补偿金。

关键在于,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并且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公司你是因何原因被迫辞职的,如果公司耍赖,别犹豫,果断拿起法律武器,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你!

老板欠薪,我被逼辞职,能拿到补偿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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