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迟到扣款合理吗

普法百科59秒前1
法律解析:

上班迟到扣款是否合理需要分情况来看,若用人单位有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支持且扣款合理适度,一般是合理的;若没有相应制度依据或扣款明显不合理,则是不合理且可能不合法的。

从合法规章制度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如果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制定了包含迟到扣款的规章制度,并且该制度向劳动者进行了公示或告知,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依据该制度对迟到行为进行扣款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从扣款合理性角度来看,即使有合法的规章制度,扣款也应当合理适度。如果扣款数额过大,严重影响劳动者的正常生活和劳动报酬权益,那么这种扣款可能被认定为不合理。例如,有的用人单位规定迟到一次就扣除当天全部工资,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迟到并不等同于劳动者当天没有提供任何劳动,这种过度的扣款实际上剥夺了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

从法律限制角度来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而上班迟到通常并不直接等同于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如果用人单位以迟到为由过度扣款,可能违反这一规定。

总之,判断上班迟到扣款是否合理,需要综合考虑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扣款的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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