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转正了签吗

普法百科1分钟前1
法律解析:

劳动合同不是转正了才签。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不是等转正后才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就意味着,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有义务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不是以转正作为签订合同的时间节点。

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用人单位会存在误解,认为试用期内还不确定劳动者是否能通过考核转正,所以等转正后再签合同。但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从入职开始公司就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到第三个月的时候,公司仍未签订,那么从第二个月起,小李就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即使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用人单位不能将试用期和转正后进行割裂,以转正为借口拖延签订劳动合同。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都有着重要意义。对于劳动者来说,可以明确自身的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重要权益;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规范的合同管理也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劳动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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