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包括什么
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包括提供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如劳动者的档案材料、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在一些特殊劳动争议类型中,用人单位需承担更明确的举证责任,像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是否支付加班费、是否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方面。
在劳动争议中,为了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力量对比,法律对用人单位规定了相应的举证责任。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这是对用人单位举证责任的一般性规定。
具体来说,在以下几类常见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有明确的举证责任:
一是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方面。若用人单位主张已经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等。例如,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以及该规章制度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过的。
二是工资支付方面。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了工资。这包括提供工资发放记录,记录中应明确工资的构成、发放时间、金额等信息。如果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拖欠加班费,用人单位要举证证明已经安排了劳动者调休或者已经支付了加班费。
三是工作时间和考勤方面。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者的考勤记录,以证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如果劳动者对考勤记录有异议,用人单位需要进一步举证说明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四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方面。当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未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或劳动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时,用人单位要举证证明其已经按照法律要求为劳动者提供了相应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例如,在一些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需证明已经为劳动者配备了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等。
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中承担着多方面的举证责任,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使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