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摔伤算工伤吗?一文读懂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职业病伤害,但很多人对工伤的具体认定标准并不清楚。上班路上自己摔倒算不算工伤?加班期间突发疾病能否申请工伤认定?这些问题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权益,今天我...
先说说大家最关心的:啥时候崴脚才算工伤?
咱们先得明白,工伤不是说在单位出点啥事儿都算的,它有它的认定标准,根据咱们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的核心得围绕着“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这三个要素来判断,咱们叫它“三工”原则,这可是基石!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肯定算!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伤,也算!
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的崴脚,算!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伤,也算!
公司派您出去办事,比如去见客户、去送个文件啥的,在这个过程中,不管是在交通工具上,还是在办事地点,因为工作相关的原因崴了脚,都算工伤。
那啥时候崴脚不算工伤呢?
以案说法:王大姐的遭遇
王大姐是一家服装厂的缝纫工,某天上午,车间地面刚拖过,有点湿滑,虽然放了“小心地滑”的牌子,但王大姐急着去拿布料,走得快了点,“啪嗒”一下,脚就崴了,当时就肿得跟个馒头似的,疼得站不起来。
王大姐琢磨着:“我这是在厂里干活的时候崴的,应该算工伤吧?” 可厂里领导却说:“地上有警示牌,是你自己不小心,不算工伤!”
王大姐又疼又委屈,后来听人说可以找律师咨询,就找到了我,我了解情况后告诉王大姐:“您这情况,完全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而且是为了拿布料(工作原因)导致的受伤,虽然有警示牌,但公司只是尽了提示义务,不能因此就把责任完全推给您,地面湿滑本身就是潜在的安全隐患,公司也有管理责任。”
后来,在我的协助下,王大姐申请了工伤认定,顺利被认定为工伤,不仅医药费得到了报销,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也一分没少。
法条链接:心里有底
咱们聊了这么多,还是得看看法律条文是怎么说的,心里更踏实。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大家看,咱们前面说的几种情况,是不是都能在这几条里找到对应?尤其是第(一)项和第(六)项,是最常碰到的。
律师总结:关键几点要记牢!
崴脚虽小,但若发生在特定情境下,确实可能构成工伤,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大家,也祝愿大家工作顺利,走路都长眼,平平安安!有啥法律问题,随时找我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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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工作时崴了脚,算工伤吗?能赔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先说说大家最关心的:啥时候崴脚才算工伤? 咱们先得明白,工伤不是说在单位出点啥事儿都算的,它有它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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