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了,咋顺利拿到赔偿?公司不配合、赔偿谈不拢咋办?
哎呦,工友们,谁也不想在干活儿的时候出点意外,但万一真遇上了工伤,身体受了伤,心里肯定也着急,琢磨着怎么才能顺顺利利拿到赔偿,这可不是小事儿,关系到咱们养伤期间的生活费、治疗费,还有后续的康复,我就用...
大伙儿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多挣点钱养家糊口,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那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急事儿,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懵,不知道该怎么办,怕单位不管,怕医药费没人出,怕以后落下残疾影响干活,别慌!别乱!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大家捋一捋,工伤了到底该咋整,让你心里有个数,知道下一步棋该往哪儿落。
工伤了,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赶紧固定证据,证明“我是工伤”!

咱们工人兄弟姐妹们,有时候一受伤就光顾着疼了,或者觉得单位领导挺好,拍着胸脯说“放心,少不了你的”,就把这茬给忘了,这可不行!口说无凭,凡事讲证据。
该找谁?单位不申请,咱自己来!
按理说,出了工伤,单位应该在30天内就帮你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但有些单位,特别是一些小老板、小作坊,怕花钱、怕麻烦,可能就拖着不办,甚至想私了给点小钱就打发了,这时候你可千万别傻等!
赔偿怎么算?单位不配合、谈不拢,咱有招!
工伤赔偿的项目不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就是你养伤期间单位得按原工资福利待遇给你发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等,具体能赔多少,得看你的伤残等级、工资水平、当地的规定。
以案说法:
就说我之前碰到的一个案子,老张,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干活,没签劳动合同,有一天从脚手架上摔下来,腿骨折了,包工头一开始还付了点医药费,后来就想给两万块钱私了,让老张签字说以后再也不找他,老张家里急等着用钱,又怕麻烦,差点就签了,幸亏他儿子懂点法,赶紧找到我。
我告诉他,首先得证明他跟包工头或者建筑公司有劳动关系,我们收集了老张的工牌、工地上的考勤表照片(工友帮忙拍的)、还有老张跟包工头要工资的微信聊天记录,指导他自己去社保局申请了工伤认定,社保局受理后,虽然包工头那边不承认,但我们证据比较扎实,最终还是认定了工伤,接着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评了个九级伤残。
有了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我们就去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最后裁决建筑公司(因为包工头没资质,法律上由总包或发包方承担责任)要赔偿老张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加起来十几万,比包工头最初给的两万块钱,那可是天差地别!最后公司也乖乖执行了裁决。
所以你看,遇到这种事,千万别慌,更别轻易被单位忽悠了私了,走法律程序,虽然可能费点时间,但能最大程度保障你的权益。
法条链接:
咱们办事儿,得懂法,这里给大家列几个最核心的法条,心里有个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划重点:单位30天,个人1年!)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这条告诉我们,工伤赔偿谈不拢,可以去仲裁!)
律师总结:
工友们,工伤维权这条路,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可能遇到不少坎儿,但只要你记住以下几点,就能少走弯路:
出了工伤,身体已经受了伤,咱不能再让权益受委屈!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大家,法律是咱们劳动者的坚强后盾,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啥具体问题,也欢迎大家留言或者私信我。
大伙儿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多挣点钱养家糊口,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那可真是叫天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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