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算工伤?上班路上出事算吗?
老铁们,咱们出来打工,最担心的就是啥?除了怕老板拖欠工资,估计就是干活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吧?辛辛苦苦挣钱,要是因为工作受了伤,那真是太不值了,搞明白“哪些情况算工伤”,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咱们劳动...
好嘞,各位上班族的兄弟姐妹们,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天天跟法律打交道的律师,咱们今儿个聊个特实在的话题——上班路上那点事儿。 每天早起赶地铁、挤公交,或者骑个小电驴,风里来雨里去的,图个啥?不就图个平安到公司,好好干活,月底拿工资嘛,可万一,我是说万一,这上班路上出点意外,比如被车碰了,或者自己骑车摔了,那算工伤不?能赔多少钱?这恐怕是大伙儿最关心的问题了。
咱们得明确一点,不是所有上班路上的意外都能算工伤,法律上对这个事儿是有明确规定的。

根据咱们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划重点啊,兄弟们姐妹们!这里面有几个关键词:
除了上面这种最常见的,还有一种情况,虽然不太多见,但也得提一下: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并且这个伤害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导致的,那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不过这个举证难度就比较大了。
这个“多少钱”可就没有一个固定数了,得看你受伤的程度、治疗的花费、以及当地的工资水平等等,工伤赔偿主要包含这么几块:
具体能赔多少,得一案一议,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只要被认定为工伤,你的合法权益就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咱们来个简单的例子吧,更直观。
案例:小王是一家公司的普通职员,每天骑电动车上下班,某天早上,他在上班路上,正常行驶在非机动车道,被一辆突然右转的小轿车撞倒,导致右腿骨折,交警来了之后,认定小轿车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小王无责任。
这种情况下,小王就符合“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小王的公司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他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没及时申请,小王或者他的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也可以自己去申请。
工伤认定下来后,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假设小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他月薪5000块。
那他大概能拿到的赔偿就包括:全部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按5000元/月算,假设停工3个月就是15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工资,就是35000元),如果小王伤好后不想在原单位干了,还能拿到一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数额看当地规定,假设总共是5万元),这么一算,加起来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了,能很大程度上弥补他的损失。
咱们再把相关的核心法条摆出来,心里更有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好了,今天跟大伙儿聊了这么多,希望能帮大家把“上班途中工伤”这个事儿捋明白。
我再给大家划几个重点,敲敲黑板:
万一真遇到这种糟心事,别慌,也别自己扛着,先把伤养好,然后第一时间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去当地的社保局工伤科问问清楚,法律是咱们维权的武器,该咱们得的,一分都不能少!
希望大家每天上班路上都平平安安,顺顺利利!有啥法律问题,随时找我聊,咱们下次再聊别的!
上班路上出事算工伤吗?能赔多少钱?,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好嘞,各位上班族的兄弟姐妹们,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天天跟法律打交道的律师,咱们今儿个聊个特实在的话题——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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