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两边都能赔钱吗?

普法百科34秒前1

好嘞,各位朋友,今天咱们来聊个挺让人糟心但又不得不面对的事儿——上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这事儿一发生,脑子里肯定一堆问号:这算工伤不?能找公司赔钱吗?交通事故那边的赔偿又怎么说?两边能不能都拿到钱?别着急,您慢慢听我给您捋捋清楚。 **

大伙儿都说“祸不单行”,这话有时候真挺准,本来上班路上高高兴兴的,结果“砰”一下,跟别的车撞上了,或者被车给蹭了,人伤了,车坏了,班也上不成了,心里那个憋屈啊!这时候,除了心疼自己,最关心的肯定就是:我这算工伤吗?公司得管我吧?还有,撞我的那个司机,他的保险公司是不是也得赔我?这两边的钱,我能不能都要着?

上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两边都能赔钱吗?

这问题啊,确实挺关键,关系到咱们受伤后的治疗、康复,还有一家子的生计,我就用大白话给您好好说道说道。

上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到底算不算工伤呢?

答案是:有可能算,但不是绝对的!

咱们国家《工伤保险条例》里有明确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面有几个关键词,您可得记牢了:

  1. “上下班途中”:简单说就是你从家到单位,或者从单位回家的路上,这里面还得是“合理的路线”和“合理的时间”,你下班绕远去办了点私事,结果在那段路上出事了,这可能就不算了。
  2. “非本人主要责任”:这是核心!也就是说,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里,你得是无责任、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如果交警认定你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不好意思,工伤这事儿基本就没戏了。

不是所有上班路上的交通事故都算工伤,得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

那第二个问题来了:如果算工伤,交通事故那边也有赔偿,我能两边都要吗?能拿双份赔偿吗?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钱袋子”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一个是找肇事方(侵权责任),一个是找自己单位(工伤保险责任)。

在咱们国家,对于这种“双赔”的问题,大多数地方的处理原则是:部分项目可以“双赔”,部分项目则是“补差”或者只能赔一次。

啥意思呢?

比如说,像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些“实际发生的费用”,如果你在交通事故那边已经全额拿到赔偿了,那么工伤这边通常就不会再重复赔了,或者只会赔交通事故没赔够的那部分(补差),毕竟,你不能因为一次受伤,在医药费上赚一笔,这不合情理。

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还有交通事故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些,这些是基于不同法律关系产生的,理论上是可以同时主张,并且能够得到支持的,也就是说,这部分钱,你可能两边都能拿到。

举个例子,小王上班路上被闯红灯的私家车撞了,对方全责,小王构成了十级伤残,小王可以先向私家车司机和他的保险公司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等,因为是工伤,小王还可以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下来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比如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这里面,残疾赔偿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通常就能都拿到手。

简单说,实际支出的费用”一般不能双赔,伤残赔偿性质的”或者“精神损失性质的”,很多时候是可以双赔的,具体怎么赔,各个地方的执行细则可能略有差异,这个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个真实点的例子(人物地名均为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案情:家住A市的老李,是B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工,每天骑电动车上下班,去年10月的一天早上,老李像往常一样骑电动车去上班,在一个十字路口,被一辆转弯的小货车撞倒,导致右腿骨折,交警部门经过勘察,认定小货车司机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老李无责任。

老李的困惑:我这算不算工伤啊?我住院花了不少钱,公司能给报吗?张某那边赔了,公司这边还能赔吗?

处理过程:

  1. 交通事故索赔:老李伤好出院后,首先找到了张某和他车辆的保险公司,索赔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5万余元。
  2. 工伤认定与赔偿:老李在家人的提醒下,也向B公司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B公司一开始还挺犹豫,觉得这是交通事故,应该找肇事者,老李咨询律师后,了解到自己这种情况完全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老李自己向当地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经过调查核实,认定老李所受伤害为工伤。
  3. 工伤待遇:工伤认定下来后,老李又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同样构成十级伤残,随后,老李通过劳动仲裁,向B公司(或社保基金,取决于公司是否缴纳了社保)主张了工伤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社保基金支付),后来老李因身体原因想辞职,还拿到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社保基金支付)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支付)。

结果:老李不仅从交通事故那边拿到了15万多的赔偿,还从工伤这边拿到了停工留薪期工资3万多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共计8万余元,相当于因为这次事故,老李获得了两笔赔偿,极大地弥补了他的损失。

案例启示:这个案例就很典型,老李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成功认定为工伤,并且获得了交通事故和工伤的双重赔偿(主要是伤残赔偿部分),遇到这种事,千万别以为只能找一头赔,该争取的权益一定要争取!


法条链接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 双赔”的原则性规定:虽然没有一部法律直接规定所有项目都能双赔,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条规定间接支持了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同时主张,具体到各个赔偿项目,则要参考地方规定和司法实践。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上班路上出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能不能两边赔钱”的问题,我给大家捋了一遍,总结一下核心要点:

  1. 算不算工伤?看两点:一是不是“上下班途中”(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二是不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交警认定很关键!),两者都满足,基本就能认定工伤。
  2. 两边都能赔钱吗?看项目:实际花出去的费用(如医疗费)一般不能重复赔,谁先赔,另一方可不再赔或补差,但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和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事故)等,通常可以同时获得。
  3. 遇到这种事,别慌!第一时间报警,保护现场,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时就医,保存好所有票据,一方面积极跟肇事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索赔交通事故赔偿;别忘了及时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配合,自己也要主动去人社局申请,别过了时效(一般是事故发生后1年内)。
  4. 专业的事,找专业的人:这种“工伤+交通事故”的案子比较复杂,各地执行标准也可能有差异,如果您真遇到了,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您分析案情,制定索赔策略,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能帮到大家,谁都不希望遇到这种糟心事,但万一不幸遇上了,咱们得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是咱们的坚强后盾!有问题,找律师!
上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两边都能赔钱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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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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