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下班路上出事,到底算不算工伤?
好嘞,各位上班路上的兄弟姐妹们,我是你们的老朋友,张律师,每天咱们辛辛苦苦通勤,就盼着平平安安到公司,晚上高高兴兴回家去,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在上下班路上出点啥意外,那可真是让人揪心,今天咱们就聊聊大...
咱们上班族,每天风里来雨里去,上下班的路途就像是我们工作的“前奏”和“尾声”,可万一,这“前奏”或“尾声”里出了点岔子,比如下雨天路滑摔了一跤,或者晚上没看清台阶崴了脚,那这算工伤吗?单位能给咱报销医药费、误工费吗?这心里肯定七上八下的,既疼身体又愁工作。
我得给大家吃个“定心丸”,但也可能是“清醒剂”——上下班途中自己不小心摔伤,很难被认定为工伤。哎,先别着急沮丧,听我把话说完。

咱们国家《工伤保险条例》里,对“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是有明确规定的,不是说只要是上下班路上出的事,都能算工伤,关键得看是怎么出的事,责任在谁。
简单点说,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工伤,通常指的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里面有几个关键词:“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而且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啥意思呢?就是说,比如你上班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了,交警认定对方司机全责,那你这就能算工伤,或者坐公交车,公交车急刹车你摔伤了,这也算,但如果是你自己走路,因为低头看手机没注意脚下,踩空了摔了;或者下雨天路滑,你自己没站稳摔了;甚至是为了赶时间,自己骑电动车骑太快,撞到了路边的花坛,这种情况下,因为事故的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都在你自己,所以通常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凡事都有例外,法律也不是铁板一块,如果是因为路上有施工单位挖了个坑没设警示标志,或者路面有个大井盖没盖好,导致你摔了,这种情况下,虽然不算工伤,但你可以找挖坑的单位或者管理井盖的部门去索赔,这是另一种法律关系了,叫“人身损害赔偿”。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更直观一点。
案例:小李是一家公司的职员,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某天早上,天下着小雨,路面比较湿滑,小李为了赶时间,骑得有点快,在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为了躲避一辆突然从巷子里开出来的电动车,小李自己刹车太急,自行车打滑,他摔倒在地,导致小腿骨折。
分析:这个案子里,小李虽然是在上班途中摔倒,也涉及到了另一辆电动车,交警过来勘察后,认为小李自己车速过快,且在躲避过程中操作不当,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认定小李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核心要素,小李这种情况,因为是“本人主要责任”,所以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公司也就没有义务按照工伤来赔偿小李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小李的损失,主要得自己承担,或者如果那辆电动车也有部分责任,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换一种情况,假设小李是在等红绿灯时,被一辆闯红灯的小汽车撞倒了,交警认定小汽车司机全责,那小李这种情况就能妥妥地认定为工伤了。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心里更有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大家看清楚了吧?这里的关键词是: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自己摔伤”通常是因为个人原因,比如不小心、注意力不集中等,所以很难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条。
律师总结
好了,说了这么多,我给大家总结一下核心观点:
咱们上下班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小心驶得万年船,真遇到事儿了,也别慌,先搞清楚法律规定,再理性维权,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大家!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了,算不算工伤?能赔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上班族,每天风里来雨里去,上下班的路途就像是我们工作的“前奏”和“尾声”,可万一,这“前奏”或“尾声”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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