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误工费怎么算?停工留薪期工资发多少才合法?
上班时不小心被机器压伤了手,住院半个月,公司只给你发了基本工资,还说“没上班哪来那么多钱?”——听起来是不是特别憋屈?这背后涉及一个关键问题:工伤期间的误工费到底该怎么算? 很多人以为工伤就是赔一笔...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上班时不小心摔伤了手,住院半个月,公司说“这是工伤”,但发工资的时候只给了最低工资,甚至干脆说“没上班哪来的工资”?你心里委屈又憋屈:我明明是为工作受伤的,怎么反而连饭钱都快不够了?
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把这件事掰开揉碎讲清楚:工伤后的误工费到底该怎么算?你该拿多少钱?哪些项目能赔?公司少给、拖着不给怎么办?

很多人习惯说“误工费”,但在《工伤保险条例》里,这个钱正式的名字叫——停工留薪期工资。
注意,这不是普通的误工赔偿,也不是像交通事故那样按天计算的“误工损失”,它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一种工伤待遇,核心原则就一句话: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也就是说,你受伤前月薪8000,那停工治疗期间,公司就得照发8000,一分不能少!
关键来了:这个“停工留薪期”不是你想休多久就多久,也不是公司说了算,而是要根据你的伤情和治疗需要来确定。
通常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休假建议来综合判断。
如果你伤得重,12个月后还没好,可以申请延长,但必须经过鉴定确认。
⚠️重点提醒:这期间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能降薪、调岗,否则就是违法!
再来划重点:“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指的是你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应发收入。
举个例子:
小李在工厂做技术员,月均工资构成如下:
他在工作中被机器压伤手指,医生建议休息3个月,那么这3个月,公司必须按每月8000元的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总共2.4万元。
如果公司只给他发5000元基本工资,剩下的不给——这就是违法克扣工伤待遇!
现实中,很多企业耍花招:
这些说法统统站不住脚!
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哪怕公司没交社保,也得自己掏钱赔!而且你还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正确应对步骤:
张先生是一名外卖骑手,与某配送公司签有劳动合同,某天下雨送餐时不慎滑倒,导致右腿骨折,医生建议全休90天。
公司承认是工伤,但只愿意每月支付3500元“基础工资”,理由是“你没接单,没有绩效”。
张先生不服,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律师提交了他过去一年的工资流水,显示月均收入为7200元(含订单提成、补贴等)。
最终仲裁裁决:公司需补发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共计11100元(即每月差额3700元 × 3个月),并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法院明确指出:“停工留薪期待遇应以工伤前实际收入为准,不能因未出勤而削减浮动性收入。”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只要是正常可以获得的收入,都属于‘原工资’的一部分,不能随便砍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的一切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
原工资标准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各项收入,不得仅以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
工伤不是“倒霉”,而是职场风险的一部分,国家设立工伤保险制度,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付出劳动的同时,不会因为一次意外就陷入经济困境。
请记住这几条铁律:
✅ 受伤后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别怕麻烦;
✅ 工伤认定一定要主动争取,别等公司“良心发现”;
✅ 停工留薪期工资=你受伤前的真实总收入,一分都不能少;
✅ 公司推诿?别犹豫,劳动仲裁是你最有力的武器。
你流的汗、加的班、扛的责任,都体现在那份工资里,现在因为工作受了伤,这份尊严和回报,更不该被打折。
身体可以受伤,但权益绝不能“停工”。
如果你正在经历类似情况,不妨保存这篇文章,它可能就是你维权的第一步。
工伤误工费怎么算?停工留薪期工资拿不全?一文讲透赔偿标准!,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上班时不小心摔伤了手,住院半个月,公司说“这是工伤”,但发工资的时候只给了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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