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借钱不还,真拿他没办法?强制执行到底有多狠?
朋友张口借两万,说“下个月发工资就还”,结果一拖就是一年半载,电话不接、微信拉黑,见面装不认识?更气人的是,人家日子照常过,车子换新的,房子装修得锃亮——偏偏就是不还你那点血汗钱。 这时候很多人第一...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糟心事?朋友张口借钱,说得比唱得还好听:“兄弟,急用钱周转一下,下个月就还!”你心一软,钱借出去了,结果呢?下个月没影,一年过去连微信都拉黑了,更气人的是,人家欠着你几万块不还,自己却住在市中心的大房子里,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你心里憋屈吧?可你知道吗?现在法律早就不是“欠债还钱”四个字那么简单了——欠钱不还,房子也未必保得住!
最近我们就碰到一个特别典型的案子:当事人王女士借给亲戚老李15万元,说是给孩子上学用,结果五年过去了,一分钱没还,催债电话打爆,对方各种推脱,“没钱”“等拆迁”“你也知道我难”……说辞一套一套的,王女士忍无可忍,起诉到法院,胜诉了,可老李还是装死不履行,王女士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出老李名下有一套80平的商品房,虽然他老婆住着,但产权在他一人名下。

你以为这就完了?重头戏在后头——法院依法张贴腾房公告,限期搬离,老李一家开始闹,说“这是我家唯一住房,你们不能赶我们走!”结果呢?照样腾!三个月后,法院联合公安、街道办现场执行,屋里东西打包清空,房子进入拍卖程序,最终拍出96万,王女士拿回本金加利息,还多分了一笔,老李一家只能租个小单间重新开始。
这就是现实:“唯一住房”不再是老赖的护身符。
很多人误以为,只要房子是“唯一住房”,法院就不能动,其实这是个天大的误解!早在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0号),其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即使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只要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法院依然可以强制执行:
更重要的是,法院执行时会保留一定租金给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用于在外租房过渡,通常按当地平均租金水平计算5-8年,也就是说,不是把你赶街上去,而是给你留条活路,但别想赖着别人的血汗钱继续享福!
像前面那个老李,房子80平,在二线城市属于中等偏上,而且他儿子已经在外地工作,完全具备搬离条件,法院认定不属于“生活所必需”,腾房合法合规,毫无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明确规定了“唯一住房”可执行的三种例外情形,打破“唯一住房不能执行”的迷思。
这些法条合起来就是一句话:欠钱不还,名下有房,法院照拍不误!
作为执业十几年的执行律师,我见过太多债权人因为“心软”“怕麻烦”“觉得执行不了”而放弃追讨,但我想告诉你:现在的执行力度,远比你想象的强硬!
关键在于三点: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也不会纵容那些把诚信踩在脚下的“精致利己者”,你借出去的不是钱,是信任;而法院腾的也不是房子,是公平。
如果你正被老赖拖着不还钱,别犹豫——该起诉就起诉,该申请腾房就申请腾房,你的坚持,终将照亮正义的路。
老赖借钱不还,房子还能住?法院腾房执行到底有多狠?,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糟心事?朋友张口借钱,说得比唱得还好听:“兄弟,急用钱周转一下,下个月就还!”你心一软,钱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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