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收据怎么写?写错一个字,可能血本无归!
朋友急用钱,你二话不说借出去几千、上万,想着“都是熟人,打个条就行”;结果到期不还,翻出那张皱巴巴的纸一看——上面就写着“今收到某某现金5000元”,连“借款”俩字都没提,这时候你想起诉,法院一问:“...
干了两年公司,说走就走,填张离职单,大笔一挥“因个人原因辞职”,头也不回地走了,结果后来想申请失业金,被拒;想主张经济补偿,公司一句“你自己写的自愿离职”堵得你哑口无言。
别小看那张薄薄的离职单——它可不是走个流程的废纸,而是一份可能决定你未来几个月收入、甚至影响劳动仲裁成败的关键证据。
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离职单到底该怎么写?哪些话能写,哪些话打死都不能写?
很多人把离职单当成告别感言,写得情真意切:“感谢公司栽培,因个人发展规划不同,现提出离职。”听着挺体面,但法律上,这句话等于主动放弃权利。
为什么?
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比如公司拖欠工资、不缴社保、强迫加班等,员工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N或N+1),但如果你自己写的是“因个人原因离职”,法院和仲裁机构会认定你是主动、自愿解除劳动合同,那补偿金基本就泡汤了。
我见过太多案例:员工干得憋屈,被变相排挤,最后忍无可忍提离职,结果在离职单上写了“个人原因”,回头想维权,连证据链的第一环都断了。
“因个人原因离职”
这是最常见的“自杀式”写法,一旦落笔,等于自认自愿走人,后续几乎无法主张补偿。
“双方协商一致,和平分手”
听着和谐,但问题在于——谁提出的“协商”?如果是公司让你走,却让你写成“协商一致”,那你可就背锅了,没有录音或书面协议佐证,你说不清。
“本人自愿放弃所有权利”
有些公司会在离职单末尾加这么一句,签了字,相当于签了“卖身契”,即便公司欠你加班费、年假补偿,你也很难再要回来。
记住四个字:留有余地。
你可以这样写:
“因公司未依法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且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这句话一出,性质就变了——你不是“走人”,你是“被迫解除”,依法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不想闹得太僵,也可以委婉一点:
“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现提出离职。”
注意,这里没说是“个人原因”,也没说“自愿”,为后续沟通留了空间。
最稳妥的做法是:先不填离职单,和HR谈好条件再签,比如补偿金额、离职证明内容、社保转移时间等,全部谈妥后,再落笔。
李女士在一家电商公司做了三年,月薪1.2万,公司突然调岗降薪,她不服,提出离职,HR递来离职单,让她写“因个人原因辞职”。
她犹豫了一下,没签字,咨询了律师,律师建议她改为:“因公司单方面调整工作岗位及薪酬待遇,未能协商一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她照做了,并保留了工作群聊天记录、调岗通知等证据。
后来她申请劳动仲裁,最终裁决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3.6万元,加上未休年假折算,共获赔3.8万元。
如果她当初写了“个人原因”?对不起,一分钱补偿都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第四十六条: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离职不是终点,而是权利博弈的起点,那张小小的离职单,不是流程,而是战场。
写对了,你体面离开,还能拿钱;写错了,你连哭的地方都没有。
别急着签字,别轻信“大家都这么写”,拿起笔之前,先问自己:我真的是“个人原因”吗?公司有没有欠我什么?未来要不要主张权利?
多写一句话,少写一个词,结局天差地别。
离职可以洒脱,但手续必须清醒。你的每一个字,都在为未来的自己投票。
离职单怎么写?写错一个字,赔偿少拿几千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干了两年公司,说走就走,填张离职单,大笔一挥“因个人原因辞职”,头也不回地走了,结果后来想申请失业金,被拒;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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