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被拖欠,糟心!被迫解除合同该咋办?
辛辛苦苦休个产假,本以为是人生一段温馨的小插曲,结果却因为工资的事儿闹心,甚至被逼到要辞职的地步,这搁谁身上都得憋屈死,最近就有不少姐妹来问,说自己产假期间,单位老是拖着工资不发,问能不能因此不干了,还能不能要点补偿,今天咱就好好聊聊这个事儿,给姐妹们支支招。
产假工资可不是单位想拖就能拖的!这是咱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要保障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里写得明明白白,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不管单位有没有给你交生育保险,这笔钱你都该拿到手,而且一分都不能少,一天都不能拖!
那如果单位就是不给,或者拖着不给,咱们该怎么办呢?这时候,“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就成了很多姐妹的无奈之举,说白了,就是因为单位没按规定发工资(这里特指产假工资),咱们实在没办法了,才提出的辞职。这可不是咱们主动跳槽,这是单位违法在先,逼得咱们不得不走!
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咱们能拿到啥呢?
- 拖欠的产假工资:这是最基本的,单位必须给你补足,一分都不能差。
- 经济补偿金:这可是重头戏!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为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产假工资也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怎么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姐妹们,遇到这种事儿千万别慌,更别觉得是自己理亏。单位拖欠产假工资,咱们劳动者是有权“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还能理直气壮地要回属于自己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建议参考:
如果你正遭遇产假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并且考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 收集证据:这是最重要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单位未足额或未及时发放产假工资)、考勤记录、产假证明、与单位沟通工资事宜的聊天记录、邮件等,证据越充分越好。
- 书面通知:一定要向单位提交书面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里要写清楚你的姓名、工号、入职日期,最重要的是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特指产假工资)”,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通知书建议通过快递(如EMS)寄送,并保留好快递底单和签收记录,确保单位能收到,如果能当面递交并让负责人签收当然更好。
- 协商沟通:在发函后,可以尝试与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
-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单位干脆不理不睬,那就赶紧拿着你的证据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复印件,去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吧,仲裁请求要写清楚:要求支付拖欠的产假工资、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自治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对女性来说是特殊的生理和人生阶段,理应得到悉心呵护和法律保障,单位拖欠产假工资的行为,不仅寒了员工的心,更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当咱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勇敢站出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被迫解除”不是认输,而是对自身权益的正当捍卫。保留好证据,按流程走,法律会给咱们一个公道,希望所有姐妹都能安心度过产假,远离这些糟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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