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轻伤后跑了,法律会怎么判?
生活中难免有摩擦,可一旦冲动动了手,造成了伤害,那性质就变了,特别是有些人,把人打伤了,不是想着怎么承担责任、弥补过错,反而一跑了之,这种“打了人就跑”的行为,在法律上会怎么评价?会判得更重吗?这是很...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摩擦和冲突,有时候一时冲动,可能就动了手,但并不是所有动手打人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只是推搡了一下,或者打了一拳,但对方经鉴定伤情没达到轻伤级别,这种情况到底会怎么判呢?是不是就没事了?今天咱们就来好好聊聊这个话题。
咱们得明白一个核心点:故意伤害罪的构成,在伤情上是有“门槛”的。这个门槛就是“轻伤”,如果经过法医鉴定,受害人的伤情连“轻伤”都够不上,那从刑法角度来讲,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也就是说,不会被判刑坐牢。
那是不是就意味着打了白打,一点事都没有呢?当然不是!不构成犯罪,不代表不违法。这种情况下,打人的行为虽然够不上刑事处罚,但依然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咱们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就算没有达到轻伤,也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所以你看,即便没到轻伤,也可能要面临拘留和罚款。除了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也是跑不了的。不管你是被罚款还是拘留,给对方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合理损失,都得由打人者来承担,对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民事诉讼的方式向你索赔。
以案说法:
小王和小李是邻居,因为楼道堆物问题发生了口角,越吵越凶,小王一时激动,推了小李一把,小李没站稳摔倒在地,手肘擦破了点皮,去医院花了几百块医药费,小李报警后,警方介入调查,经过法医鉴定,小李的伤情为“轻微伤”(注意,轻微伤也属于未达轻伤范畴)。
这种情况下,小王的行为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警方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考虑到小王的情节(比如是否初次、是否有悔意、是否积极赔偿等),可能会对小王处以罚款,或者处以几日的行政拘留,小王必须赔偿小李的医药费以及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如果小王拒不赔偿,小李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小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律师总结:
“故意伤害未到轻伤”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会被判刑,但依然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警告、罚款、拘留)和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不幸遇到此类情况,无论是受害人还是行为人,都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受害人要及时报警、申请伤情鉴定、主张赔偿;行为人则要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认错赔偿,争取从轻处理,如果对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是行为的底线,任何时候都要三思而后行,别让一时的冲动,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后果,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大家!
故意伤害没到轻伤,到底会怎么处理?,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摩擦和冲突,有时候一时冲动,可能就动了手,但并不是所有动手打人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只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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