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拖欠工资,我炒了老板,能拿到补偿吗?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按时拿到辛苦钱,养家糊口,可要是遇上单位拖欠工资,那真是心里堵得慌,日子都过不下去,这时候,很多朋友可能会想:“这班没法上了,我不干了!” 但转念又一想:“我主动走的,是不是啥都拿不到了?” 别慌,今天就跟大家好好聊聊,单位拖欠工资,咱们“被迫离职”,到底能不能拿到应得的补偿。
得明确一点,被迫离职不是主动辞职,这两者有本质区别!主动辞职,通常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如果是因为单位的过错,比如像咱们今天说的“拖欠工资”,导致咱们实在没办法继续干下去了,这时候提出的离职,就叫“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咱们能拿到啥呢?答案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可不是空穴来风,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
具体该怎么做呢?
第一步:固定证据!固定证据!固定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得有证据证明单位确实拖欠了你的工资,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单位没打钱)、考勤记录、跟领导或hr催讨工资的聊天记录(微信、QQ、邮件都行,记得截图或保存原始记录)、单位发布的拖欠工资通知或公告(如果有的话)等等,这些都是你的“武器”。
第二步:“被迫离职”的姿势要正确!不是说一声“我不干了”就完事了,你得书面通知单位!而且这个通知非常关键,里面一定要写清楚离职原因是“单位拖欠工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千万别写“个人原因”或者啥都不写,那可就真成主动辞职,啥补偿都没了,这个书面通知,可以通过邮寄(建议用EMS,保留好快递单,写明“因单位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者当面递交(让对方签收,最好录音录像留证)的方式送达。
第三步:索要经济补偿金!通知单位解除合同后,办理好工作交接,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跟单位要经济补偿金了,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一般是按你在这个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单位耍赖不给怎么办?别犹豫,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拿着你收集的证据,还有那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送达凭证,去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建议参考:
- 千万别冲动裸辞!没拿到证据,没发书面通知就走人,风险很大。
- 书面通知是核心!内容一定要规范,原因要写对,如果不知道怎么写,可以网上搜一下模板,或者咨询专业人士。
- 经济补偿金是你的法定权利!单位拖欠工资在先,咱们有理有据,大胆主张。
- 协商不成,果断仲裁!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别因为怕麻烦就放弃了自己的权益。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自治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单位拖欠工资,咱们劳动者不是只能忍气吞声,或者一拍两散啥也得不到。“被迫离职”是法律赋予咱们的权利,而且依法还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关键在于咱们要懂得如何正确操作:保留好证据,发出规范的书面通知,勇敢地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咱们的汗水不能白流,咱们的权益必须争取!遇到这种糟心事,别慌,按步骤来,法律会给咱们撑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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