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辞职也能抱走补偿金?这3种情况公司必须给
一提主动辞职,多数人第一反应是钱没了,工资结清就行,补偿金想都别想。但最近后台收到不少留言,有人说自己主动走人,公司反倒给了几万块补偿。这事儿听着玄乎,其实法律早有说法,关键看你辞职的姿势对不对。

先把话挑明:单纯因为不想干了、工资太低、领导难伺候主动辞职,公司确实没义务给补偿。但如果是公司先踩了红线,你被迫走人,情况就反过来了。
第一种必须给补偿的情况,是公司欠薪。这里的欠不止是拖着不发,少发、晚发也算。比如合同写着月薪8000,实际每月只发6000,或者本该10号发工资,月月拖到25号之后,这时候你递辞职信,完全可以要求补偿。有个案例挺典型,深圳一个程序员,公司连续3个月只发70%工资,他书面通知公司因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辞职,最后不仅拿到欠的工资,还按工作年限拿到了4个月工资的补偿。

第二种,公司不交社保或者交得不对。有人觉得社保断缴是小事,大不了自己补,但从法律上讲,公司没按实际工资交社保,或者干脆不交,你以此为由辞职,有权要补偿。杭州有个餐饮店长,干了5年公司从没交过社保,他辞职时没提社保的事,后来仲裁败诉;另一个外卖骑手同样被欠缴社保,辞职报告里写清楚因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解除合同,最后拿到了5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有个细节,就算辞职时没提社保,后续也能去社保局投诉要求补缴,但想拿经济补偿,最好在辞职时就把理由写明白。

第三种,公司逼你干危险活儿。比如车间设备老化漏电,多次反映没人修;或者强迫你加班到凌晨,不服从就扣工资。这种不提供劳动条件、强迫劳动的情况,辞职时同样能要补偿。去年广州一个印刷厂员工,公司让他在没有通风设备的车间接触有毒油墨,他拒绝后被调岗降薪,最后以未提供安全劳动条件为由辞职,仲裁委支持了他的补偿请求。
有人可能会问:我符合这些情况,但公司耍赖不给怎么办?记住三个步骤:一是保留证据,像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跟领导的聊天记录,越详细越好;二是辞职报告必须书面提交,并且明确写清楚辞职理由是公司违法(比如因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合同);三是先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不行就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会根据工作年限算补偿:每干满1年给1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工资标准按辞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不过也有例外,比如公司虽然没交社保,但你自己写了自愿放弃社保的声明,这种情况能不能要补偿?各地裁判尺度不一样,有些地方会认为你自愿放弃,公司没过错;但更多地方会说社保是法定义务,个人声明无效,该给的补偿还是得给。
说到底,主动辞职拿补偿,核心不是辞不辞职,而是为什么辞职。公司没犯错,你走得潇洒,就别惦记补偿;公司踩了红线,你走得无奈,就该拿起法律武器。你身边有人遇到过主动辞职拿补偿的事吗?具体是怎么处理的?评论区聊聊,给更多人提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