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公司欠薪逼我走,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朋友,一名处理过不少劳动纠纷的律师,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让很多打工人头疼的问题:在商贸公司上班,遇到被迫离职,老板还拖欠工资,这可怎么办?这钱难道就打水漂了?别慌,听我给你慢慢分析。
咱们得弄明白啥叫“被迫离职”,这可不是说你不想干了,自己拍拍屁股走人那么简单,被迫离职,通常是因为公司那边出了幺蛾子,比如长期拖欠工资、不缴社保、或者用各种手段逼迫你离开,让你实在没办法再待下去了,这时候你选择离职,才叫被迫离职,在商贸公司,这种情况可能更常见,比如公司资金链出问题,或者老板想“优化”人员又不想赔偿,就故意拖着工资不发,逼你自己走。
“拖欠工资”这个事儿,公司肯定是理亏的,不管什么理由,工资是咱们劳动者的血汗钱,到了该发的时候就得发,超过劳动合同约定的发薪日,或者超过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间,还没给你发工资,就算拖欠了。
核心问题来了:被迫离职,工资还能要回来吗?答案是:必须能!你可能还不止能要回工资!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根据咱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如果公司存在拖欠工资这种违法行为,导致你被迫离职,你不仅有权要求公司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个经济补偿金,可不是小数目,它是按照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年限来算的,每满一年,就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一般是指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你真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被迫离职的,你能主张的可就两样东西了:一是被拖欠的工资,二是经济补偿金。这两点,都得重点记下来!
给大家几点实在的建议参考:
千万别冲动,证据要留好!
- 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你和公司有劳动关系,以及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发放情况。
- 考勤记录:证明你确实上班了。
- 欠薪证明:比如和老板或hr的聊天记录(微信、QQ等,记得截图,最好能导出备份)、公司发的拖欠工资通知等,能证明公司没发工资。
- 被迫离职的证据:如果公司有书面通知调岗降薪、或者有其他逼迫你离职的行为(比如不让你进公司、停你工作权限等),这些都要留好证据,如果是口头逼迫,尽量录音。
- 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你决定被迫离职,最好写一份书面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说明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等原因,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然后通过快递(EMS,记得保留快递单和送达记录)或者公司内部能留痕的方式交给公司,这一步非常关键,是你主张经济补偿金的重要依据!
先礼后兵,尝试协商:拿着你的证据,可以先跟公司老板或负责人好好谈谈,说明情况,要求他们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有时候公司可能只是暂时困难,沟通一下能解决最好,省时省力。
协商不成,果断维权!
-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是比较快的途径,带上你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欠薪证据等,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会出面帮你协调处理。
-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投诉效果不佳,或者公司还是耍赖,那就得走劳动仲裁了,这是打官司前的必经程序,你需要准备仲裁申请书(写明你的请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证据材料复印件,提交给公司所在地或者你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大家别担心费用问题,仲裁结果出来后,如果公司不执行,你还可以拿着裁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条参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小编总结:
在商贸公司遇到被迫离职且拖欠工资的情况,大家千万不要自认倒霉,觉得“胳膊拧不过大腿”。工资是你的血汗钱,一分都不能少!被迫离职也不是你理亏,反而可能有权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关键在于保留好所有证据,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协商到投诉再到仲裁,一步步来,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你的权益一定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咱们劳动者的权益,法律给撑腰!遇到这种糟心事,别犹豫,该维权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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