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逼我走,工资还拖着不给,我该咋办?
最近后台收到不少朋友的私信,说自己遇到了糟心事:要么是公司变着法儿地让人待不下去,逼着自己辞职;要么是辞职了,甚至还没辞职呢,工资就被老板以各种理由拖着不给,这俩事儿单独拎出来就够闹心的了,要是赶一块...
大伙儿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你的律师朋友名称,张律师”或直接“你的律师朋友”],最近后台收到不少朋友的私信,说遇到了糟心事:老板先是变着法儿降薪,明摆着就是不想让你干了,等你忍无可忍想走了吧,嘿,之前的工资还拖着不给,这叫什么事儿啊!咱就掰开揉碎了,好好说说这“降薪被迫离职还拖欠工资”的事儿,给大伙儿支支招,咱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受了委屈!
咱得明白,老板这种操作,很多时候就是欺负咱劳动者不懂法,或者觉得咱耗不起,他们心想,降点薪水,你不舒服了,自己就走了,省了一笔辞退补偿;工资再拖着,能晚给一天是一天,甚至想不了了之。这种“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最后还想把马儿卖了换钱的想法,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但这在法律上,可是站不住脚的!

真遇到这种情况,咱该怎么办呢?别慌,一步步来:
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保留证据!保留证据!保留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手里的“弹药”越充足,后面维权就越有底气,具体要保留啥呢?
第二步,千万别冲动写“个人原因”离职!很多朋友一看老板这架势,气得不行,当场就想拍桌子走人,然后写个“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朋友们,这可就亏大了!如果你自己写了“个人原因”离职,那之前的降薪、欠薪可能就很难作为你要求经济补偿的理由了。咱要走,也得是“被迫离职”!
第三步,怎么个“被迫离职”法?你可以给公司发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里面一定要写清楚,你是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欠工资)、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单方面降薪降职)等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被迫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这份通知书一定要书面形式,并且通过快递(比如EMS,记得写明内件品名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者公司认可的邮箱发给公司,并保留好送达证据。
第四步,要求公司结清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拖欠你的工资,必须一分不少地给你结清,因为公司存在过错(降薪、欠薪)导致你被迫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还得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怎么算?一般是按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建议参考:
相关法条:
小编总结:
老板降薪逼你走,还拖着工资不给,这绝对不是小事儿,也不是咱劳动者就只能认栽的事儿。关键在于咱们要懂得保留证据,用对方法,依法维权。千万别一时冲动,也别被老板的花言巧语或者威胁吓倒,你的每一分工资,都是你辛苦挣来的;该有的经济补偿,也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
如果真遇到了,别犹豫,该收集证据收集证据,该发通知发通知,该仲裁仲裁,必要的时候,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让法律为咱们撑腰!咱们劳动者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大家还有什么职场法律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咱们一起交流学习!
老板降薪逼我走,工资还拖着不给,我该咋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大伙儿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你的律师朋友名称,张律师”或直接“你的律师朋友”],最近后台收到不少朋友的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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