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了,但工资拖着不给,我能被迫离职要补偿吗?
“唉,我们公司吧,社保每个月倒是按时给我交着,这点还行,可就是这工资,已经拖了快两个月了,问财务就说再等等,老板也见不着人影,我这房贷车贷,一家老小等着吃饭呢,这日子可怎么过?” 相信不少朋友可能都...
哎,说起打工人的辛酸,那可真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平时加班加点是常事,好不容易盼到点年休假,想着能喘口气,结果呢?连这年休假的工资都能给你拖着!这事儿搁谁身上不憋屈?最近就有不少朋友来问我,说公司欠着年休假工资不给,自己实在受不了了,想辞职,这种情况能不能算“被迫离职”,然后跟公司要一笔经济补偿金呢?
咱就好好聊聊这个事儿。

咱们得明白,年休假是国家赋予咱们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不是公司给的“福利”,只要你在公司工作满一定年限,就有权享受相应天数的带薪年休假,那这带薪年休假的“薪”,自然也得一分不少地给到咱们手上。
有些公司可能会说,“哎呀,今年太忙了,年假先欠着,明年再补休。”补休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的,但如果到了年底,或者你离职的时候,这年假还没休,那公司就得给你折算成工资。这笔钱,可不是小数目,它是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是300%!这里面已经包含了你正常工作期间的那一份工资,所以额外再给200%。
如果公司就是拖着这笔年休假工资不给,咱们能不能“被迫离职”呢?
答案是:在特定条件下,完全可以!
根据咱们《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这里的关键就在于,年休假工资算不算“劳动报酬”?答案是肯定的!年休假工资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基于劳动者工作年限和休息权产生的工资性收入,它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如果公司拖欠你的年休假工资,就可能构成“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这里有个小前提,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你得先跟公司明确提出要求支付这笔年休假工资,并且给公司合理的期限。如果公司在你催告后,还是拒不支付或者找各种理由拖着不给,这时候你再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未休年休假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就会更有把握。
千万别一声不吭就走人,然后说公司欠我钱,我被迫离职了。法律讲究程序和证据,咱们得把该做的步骤做足。
如果你也遇到了年休假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别慌,也别忍气吞声,这是你的合法权益,该争取的一定要争取!
建议参考:
相关法条:
小编总结:
年休假工资不是可有可无的“福利”,而是咱们劳动者应得的“报酬”,公司拖着不给,就是侵害了咱们的合法权益。只要咱们证据确凿,程序得当,“被迫离职”并索要经济补偿,是完全有法律依据的。遇到这种事儿,别犹豫,更别自认倒霉,拿起法律武器,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有理有据,才能腰杆挺直!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咱们下期再见!
年休假工资拖着不给,我能辞职要补偿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哎,说起打工人的辛酸,那可真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平时加班加点是常事,好不容易盼到点年休假,想着能喘口气,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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