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工资不给,我能被迫离职要补偿吗?律师支招!
咱们打工人出来干活,图啥?不就图个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养活自己和家人嘛!可要是遇上公司老板迟迟不发工资,一拖再拖,那心里真是又急又气,房租、水电、柴米油盐,哪样不要钱?这时候,很多朋友可能就动了辞职的念头,但辞职,也得分怎么辞!咱们就来聊聊,公司欠工资不给,咱们能不能来个“被迫离职”,不仅潇洒走人,还能拿到一笔补偿金呢?
啥叫“被迫离职”?
“被迫离职”可不是咱们平时说的“我不干了,拜拜”那么简单,它是有法律依据的,指的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过错行为,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导致劳动者实在没办法继续干下去了,不得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咱们劳动者是不用提前30天通知公司的,重点来了,还能跟公司要经济补偿金!
公司“拖欠工资”,到底能不能算“被迫离职”的理由?
答案是:能!但有条件!
《劳动合同法》里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就包含了咱们常说的“拖欠工资”。
咱们得把话说清楚,不是公司晚发一天工资,你就能立马拍桌子说“我被迫离职”,得是公司无正当理由,而且拖欠的时间比较长,或者拖欠的金额比较大,已经严重影响到咱们正常生活了,这才能构成“被迫离职”的法定理由,具体多久算长,多少算大,各地可能会有一些实操上的把握,但核心就是——公司没道理,还欠得挺不像话。
“被迫离职”能拿到多少补偿?
这个补偿,就是咱们常说的N倍工资(N是你的工作年限,满一年算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算半个月),这个月工资标准,是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到手工资哦,不是基本工资)。
比如说,你在公司干了3年,每个月平均工资8000块,那公司拖欠工资导致你被迫离职,你就能拿到 3 × 8000 = 24000 块的经济补偿金,这可不是小数目哦!
那具体该咋操作呢?步步为营很重要!
第一步:收集证据,固定事实!
- 劳动合同:证明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
- 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你的工资标准和公司未按时发薪的事实。
- 考勤记录:证明你正常上班。
- 和公司沟通的记录:比如微信聊天记录、邮件、书面催告函等,证明你向公司催过工资,公司承认或者拖延。
- 公司的规章制度、薪酬制度:如果上面写了发薪日,那就更好了。
第二步:书面通知公司“被迫离职”!
- 这一步非常关键!一定要书面!书面!书面!(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 通知里要写清楚: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以本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 通知怎么送?最好是通过快递(比如EMS)寄到公司注册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收件人写公司全称或法定代表人,并在快递单上注明“因公司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快递底单和签收记录,如果公司有内部邮件系统,也可以同时发一份邮件,并保留好发送成功和已读的证据。千万别只口头说一声就走人!
第三步:办理离职手续,要求结算!
- 书面通知送达后,就可以不去上班了(但也要看具体情况,别给公司留下旷工的口实)。
- 和公司办理工作交接,要求公司结算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第四步:协商不成,果断维权!
- 如果公司耍赖,不给钱或者少给钱,别犹豫!
-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是比较快的途径,他们会出面协调。
- 申请劳动仲裁:这是最有效的法律途径,准备好证据材料,写好仲裁申请书,去公司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请求可以包括:支付拖欠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工资等等。
一些常见的误区,大家要避开:
- 自己写“个人原因”离职,回头又想以“拖欠工资”要补偿。不行!一旦写了个人原因,就很难再主张被迫离职的补偿了。
- 公司口头承诺发工资,我就再等等,结果拖更久。口头承诺不靠谱,该固定证据就固定证据,该发书面通知就发。
- 没签劳动合同,就不能“被迫离职”了?不是!只要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流水、工牌、考勤等),一样可以,而且没签合同,还能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时效内)。
- 我直接不去上班,等公司开除我。风险很大!公司可能会以你旷工为由解除合同,到时候你可能啥也拿不到。
建议参考:
- 确认欠薪事实:先搞清楚公司是暂时困难还是恶意拖欠,拖欠了多久,金额多少。
- 及时收集证据:从知道公司要拖欠工资开始,就要有意识地保存好各种证据。
- 书面通知是核心:务必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好送达证据。
- 依法主张补偿:明确自己的诉求,包括拖欠的工资和N倍经济补偿金。
- 协商优先,仲裁保障:能协商解决最好,协商不成,果断走法律程序。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自治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公司拖欠工资,咱们打工人千万别忍气吞声,更不能稀里糊涂就走了。“被迫离职”是法律赋予咱们的权利,用好这个权利,不仅能拿回属于自己的辛苦钱,还能拿到应得的经济补偿,关键在于证据要足,程序要对,遇到不懂的,及时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他们能帮你更好地维护权益,咱们有理有据,就该挺直腰杆要钱!希望大家都能顺利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工作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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