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我能被迫辞职要补偿吗?

普法百科1分钟前1

说起打工,咱们图啥?除了实现自我价值,最实在的不就是那点工资嘛!那可是咱们养家糊口、改善生活的根本,但要是遇上老板耍赖,工资左等右等就是不到账,那种心情,简直是热锅上的蚂蚁,又急又气。

这时候,不少朋友心里就打起了退堂鼓:“这破班,谁爱上谁上!我不干了!” 但等等,就这么一走了之?好像有点亏,咱们付出了劳动,他拖欠工资在先,咱们能不能算“被迫辞职”,然后让他给点补偿呢?

老板拖欠工资,我能被迫辞职要补偿吗?

这还真问到点子上了!在法律上,还真有“被迫辞职”这么一说,学名叫“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这种情况下,咱们劳动者是有权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的!

拖欠工资到底算不算“被迫辞职”的理由呢?

答案是:算!但有前提!

不是说老板晚发一天工资,你就能立马拍桌子说“我被迫辞职了”,法律讲究的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里面有两个关键词:“及时”和“足额”。

“及时”就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公司规定的时间发工资。“足额”就是一分不能少,该给多少给多少。

如果老板只是偶尔因为特殊情况,比如财务系统出了点小故障,晚发了三五天,并且及时跟大家解释清楚了,之后也补上了,这种情况可能就够不上“被迫辞职”的标准。

如果老板是恶意拖欠、长期拖欠,或者干脆就不打算给了,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这时候,你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以我“被迫辞职”了!

划重点:这种情况下,你不仅可以随时走人,还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怎么算?一般是按你在这个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咱们可不能光凭口头说,得有证据!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你得拿出证据证明:

  1. 你们之间有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工牌、考勤记录等);
  2. 公司确实拖欠了你的工资(工资条、银行流水、聊天记录、考勤记录等,能证明你应发多少、实发多少、什么时候该发、什么时候没发);
  3. 你已经明确告知公司是因为“拖欠工资”而辞职的(这点非常重要!辞职报告里一定要写清楚原因!)。

这里有个超级大的坑,大家一定要注意!如果你辞职报告上写的是“个人原因”,那就算之前公司确实拖欠工资,你也很难再主张“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了。辞职报告的原因怎么写,直接关系到你能不能拿到这笔钱!一定要写清楚是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以你才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

最好是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并且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快递签收记录、邮件发送记录等,证明公司收到了你的辞职通知,并且知道你的辞职原因。

当然了,如果你真遇到了这种糟心事,最好还是先跟公司协商一下,看看能不能把工资要回来,如果协商不成,再考虑走法律途径,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老板拖欠工资,咱们打工人不能忍气吞声,但也不能一时冲动,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迫辞职”不是随口说说,得有理有据,才能既解气又拿到该得的补偿。


建议参考:

  1. 核实情况:确认公司是否真的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了解清楚拖欠的原因和预计发放时间。
  2. 收集证据:务必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与公司负责人的沟通记录(微信、邮件、短信等)等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
  3. 书面通知:如果决定“被迫辞职”,务必提交书面的辞职通知,并在通知中明确、清晰地注明辞职原因是“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建议通过EMS等可追踪的快递方式寄送,并保留好快递底单和签收记录;或通过公司内部系统提交并截图保存。
  4. 协商优先:在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前,可以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5. 法律途径: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老板拖欠工资,在符合“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条件下,劳动者是可以“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既是法律赋予咱们打工人的权利,也是对那些无良老板的一种约束。

但记住,“被迫辞职”不是一拍脑袋就能决定的事情,关键在于“证据”和“程序”,一定要把证据收集好,辞职原因写明白,这样才能在维权时立于不败之地。

希望大家都遇不到拖欠工资的糟心事,但如果真的遇到了,也别慌,拿起法律武器,勇敢地维护自己的血汗钱!劳动最光荣,工资必须拿!

老板拖欠工资,我能被迫辞职要补偿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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