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能否同时主张
法律解析: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同时主张。二者适用情形不同,性质有别,同时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 经济补偿金和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涉及的两种不同补偿方式。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下,...
同时与两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较为复杂,需视具体情况处理。若两份合同均为全日制劳动合同,可能会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通常应及时与其中一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一份全日制一份非全日制,或两份均为非全日制,在不影响各方工作任务完成且单位无特别禁止规定时,一般可行,但也需遵循相关规定和约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原则上不能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该法第九十一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同时签订两份全日制劳动合同,后一家用人单位可能要与劳动者一同对前一家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当劳动者发现自己同时和两家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应立即审视合同性质。若是两份全日制劳动合同,应尽快与其中一家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为继续保持这种状态,不仅可能面临法律风险,还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自己也可能承担违约责任。例如,劳动者可能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等。
若其中一份是全日制劳动合同,另一份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只要非全日制工作不影响全日制工作任务的完成,且全日制单位没有禁止兼职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是被允许的。
如果两份都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同样只要能保证按约完成各单位工作任务,且单位没有禁止同时兼职的规定,一般不会违反法律。不过,劳动者仍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和精力,避免因工作冲突而影响工作质量和自己的权益。
同时与两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和潜在问题,劳动者应尽快妥善处理,避免给自己和用人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解析: 同时与两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较为复杂,需视具体情况处理。若两份合同均为全日制劳动合同,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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