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公司拖欠工资,我被迫离职能拿到补偿吗?
最近啊,有位深圳的朋友跟我诉苦,说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生活都快成问题了,想辞职吧,又觉得不甘心,毕竟是公司有错在先,他问我,这种情况下“被迫离职”,能不能跟公司要点补偿? 这问题提得非常好,...
大家伙儿出来打工,图个啥?不就图个按时足额拿到辛苦钱,养活自己和家人嘛,可偏偏有些公司,就喜欢在工资上“耍心眼儿”,拖着不给,这时候,咱们劳动者心里肯定憋屈,甚至想一拍两散,辞职不干了,但辞职也分主动辞职和被迫离职,这两种情况下,咱们能拿到的补偿可是天差地别的!咱就好好聊聊,怎么才算公司拖欠工资,以及在啥情况下,你因为这个原因“被迫离职”能站得住脚,还能拿到应有的补偿。
第一步:先给“拖欠工资”画个像——啥样才算真拖欠?
不是说公司晚发一天工资就算拖欠哈,法律在这方面是有明确说法的,一般来讲,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果约定的日期正好碰上节假日或休息日,那得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关键来了,如果公司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比如不是因为遇到了地震、疫情这种不可抗力,就是单纯没钱发或者故意拖着,超过了约定的发薪日还没给你发工资,那这就可能构成“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了,也就是咱们常说的“拖欠工资”。
这里要特别注意一点,有些公司可能会说“下个月一起发”,或者“资金周转困难,再等等”,一次两次,时间不长,也许情有可原,但如果公司经常性地、无正当理由地拖欠,或者拖欠时间很长(比如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那性质就变了。
第二步:“被迫离职”不是拍脑袋就走,得有前提!
就算公司真的拖欠工资了,是不是咱们立马就能说“我被迫离职了”呢?也不是这么简单。法律还是鼓励双方先沟通解决问题的。
在你打算以“拖欠工资”为由被迫离职前,最好先向公司明确提出支付工资的要求,这个“提出”,最好是书面形式的,比如发个邮件、微信(记得保留记录),或者直接交一份书面的催告函,让公司签收,就说:“公司,你拖欠我X月份的工资xxXX元,请在X日内支付给我。”
第三步:公司“拒不支付”或“拖延”的态度是关键!
发了催告之后,就看公司的反应了:
重点来了:你得能证明公司确实拖欠了工资,并且你催告后公司仍不支付,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催告记录(邮件、微信聊天记录、书面函件签收等)都非常重要,一定要保存好!
判定公司拖欠工资而被迫离职,不是一句“他没给我发工资”就能搞定的。核心在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和“经催告后仍不支付”这两个关键点。咱们劳动者既要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讲究方式方法,有理有据,如果真的走到被迫离职这一步,记得拿起法律武器,收集好证据,稳稳当当地争取自己应得的补偿,别让自己的辛苦付出,打了水漂!
手把手教你,公司拖欠工资,咋判定是被迫离职?,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大家伙儿出来打工,图个啥?不就图个按时足额拿到辛苦钱,养活自己和家人嘛,可偏偏有些公司,就喜欢在工资上“耍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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