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不给,我咋被迫离职拿到补偿?
哎,说起这老板拖欠工资的事儿,真是能把人急死!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发薪日那点盼头,结果左等右等,老板要么装聋作哑,要么就说再等等,这一等可能就是十天半个月,甚至好几个月,这时候,咱们打工人心里肯定憋屈:活儿我干了,钱却拿不到,这班上得还有啥意思?
不少朋友这时候就想,要不我辞职算了!但“主动辞职”和“被迫离职”,一字之差,结果可是天壤之别!主动辞职,大概率是啥补偿都没有,拍拍屁股走人,但如果是因为老板欠薪,咱们“被迫离职”,那可就不一样了,不光能走,说不定还能拿到一笔经济补偿金!
那这“被迫离职”到底咋整呢?听我给你捋捋清楚。
你得明白,“被迫离职”不是你一拍脑袋说走就走的,它是有法律依据的,咱们国家《劳动合同法》早就说了,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得给咱们经济补偿!这可是咱们的合法权益,必须争取!
具体咋操作呢?
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收集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得拿出老板确实欠你工资的证据,啥证据管用?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公司没打钱)、考勤记录(证明你上班了)、跟老板或HR催工资的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甚至是公司发布的工资发放通知(如果上面有明确日期但没兑现的)。能证明你应得多少工资、公司啥时候该发、但一直没发的,都给它收集起来,越全越好!
第二步,给老板发个“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可不是随便写个辞职信就行的啊!这里面的学问可大了。通知书里必须写清楚几个关键点:
- 你是谁:姓名、身份证号、在公司哪个部门、担任什么职务。
- 为啥要走:明确指出是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就写这个,别写别的乱七八糟的理由,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那可就啥补偿都没了!)。
- 啥时候走:一般通知送达后,劳动关系就解除了,具体工作交接可以协商,但工资和补偿必须给。
- 要求公司干啥:一是结清所有拖欠的工资,二是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个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后面会说)。
这个通知书,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可以是打印出来签字,然后通过快递(比如EMS,记得选“文件”,快递单上写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收件人写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或HR负责人,地址写公司注册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寄过去,保留好快递底单和签收记录,这可是证明你送达到了的重要证据,如果公司有内部邮件系统或者老板/HR指定的工作邮箱,也可以同时发一份电子版,但书面的是王道!千万别只口头说一声就不来了,那容易被公司反咬一口说你旷工。
第三步,交接工作,索要欠薪和补偿。发了通知,公司收到后,就可以着手办理工作交接了,交接的时候也要留个心眼,列个交接清单,双方签字确认。主动找公司要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建议参考:
证据是王道:再次强调,所有跟欠薪相关的证据,都要妥善保管,原件复印件都准备好。
“被迫离职”通知书模板参考: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致 [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本人 [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你的身份证号]),系贵公司 [你的部门] [你的职位] 员工,于 [入职日期] 入职,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 因贵公司自 [具体欠薪开始月份] 起,未及时足额支付本人劳动报酬,经多次催告仍未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之规定,本人现正式通知贵公司:
- 自本通知书送达贵公司之日起,本人与贵公司的劳动合同即行解除。
- 请贵公司在 [三日内或X年X月X日前] 为本人结清所有拖欠的工资共计人民币 [具体金额] 元。
- 请贵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向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 [具体金额,不会算可以先不写具体数,要求依法支付] 元。
- 请贵公司配合办理后续的离职手续及社保、公积金转移等事宜。 特此通知! 通知人(签名):[你的手写签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经济补偿金怎么算:一般是按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奖金、补贴啥的,按应发工资算。
保持冷静,理性沟通:虽然老板欠薪很让人恼火,但沟通的时候尽量保持冷静,摆事实、讲道理、拿证据,如果对方耍赖,咱还有法律武器。
协商不成,就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收到通知后还是拖着不给钱、不给补偿,别犹豫,拿着你的证据、通知书、劳动合同等材料,去公司所在地或者你工作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是免费的。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老板拖欠工资,咱们打工人不能一味忍让,更不能稀里糊涂就主动辞职了。“被迫离职”是法律赋予咱们的权利,关键在于“证据要足、通知要规范、理由要法定”,只要咱们手里有证据,通知书也写对了,那老板欠的工资一分都不能少,该给的经济补偿也跑不了!遇到这种事,别慌,别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过程中遇到啥不懂的,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他们能给你更具体的指导,希望大家都能顺顺利利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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