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工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普法百科2小时前1
法律解析:

短期工既可能形成劳动关系,也可能形成雇佣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短期工与用人单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那就是劳动关系;若不具备劳动关系要素,更符合雇佣关系特点,则属于雇佣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例如,某超市在节假日期间招聘短期工,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都由超市安排,短期工需遵守超市的规章制度,工资由超市发放,这种情况下就形成了劳动关系。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它的特点在于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受雇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工作自主性,并不受雇主的严格管理和规章制度约束。比如,个人请短期工来家里打扫卫生,双方只是就打扫的内容、报酬等达成一致,短期工在打扫过程中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不受雇主单位规章制度的管理,这种就是典型的雇佣关系。

判断短期工属于哪种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更多的权益保障,如工伤保险、加班工资等,当发生纠纷时适用劳动法律法规。而在雇佣关系中,主要依据民事法律来处理纠纷,责任承担等规则与劳动关系有所不同。所以,要准确区分短期工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关键在于分析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管理模式等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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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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