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有什么补偿
法律解析: 拖欠农民工工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逾期不支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
拖欠农民工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劳动纠纷,不涉及犯罪,但如果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则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时有发生。通常而言,单纯的拖欠工资行为多是劳动争议范畴,农民工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拖欠工资的行为满足一定条件时,就会上升到刑事犯罪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于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总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需要引起足够重视,既要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要依据法律规定对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进行惩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解析: 拖欠农民工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劳动纠纷,不涉及犯罪,但如果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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