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薪,我被迫离职,造成损失要我赔?
大伙儿好!今天咱们来聊个让不少打工人揪心的事儿:公司明明欠着我的工资不给,我实在没办法,被迫离职了,结果公司倒打一耙,说我离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要我赔偿,这合理吗? 咱们得掰扯清楚一点:公司拖欠工资...
没签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是否需要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损失,即便未签劳动合同,也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若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一般无需赔偿。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责任。这里虽然强调了“劳动合同”,但没签劳动合同不影响在符合条件时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若劳动者存在故意行为,例如故意破坏公司设备、泄露公司重要商业机密等,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都应对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因为故意行为是主观上的恶意,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重大过失也是需要考量的因素。比如劳动者在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操作流程,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像仓库管理人员疏忽大意,未按照规定检查货物存储条件,致使大量货物损坏,这种重大过失行为,劳动者通常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损失是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或者劳动者仅存在一般过失,比如在正常工作中偶尔出现的小失误,未达到重大过失的程度,那么劳动者通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即使劳动者需要赔偿,赔偿的范围和方式也需要合理确定。公司不能随意要求劳动者承担过高的赔偿金额,一般要根据劳动者的过错程度、工资收入等因素综合判断。同时,公司也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否则扩大部分的损失劳动者无需赔偿。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解析: 没签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是否需要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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