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样的伤才算工伤?工伤了该咋办?

普法百科34秒前1

好嘞,各位朋友,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在法律圈摸爬滚打多年的律师,今天咱们不聊别的,就聊聊咱们打工一族最关心的一个话题——工伤,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万一在工作中出点啥意外,那可真是让人揪心,今天就跟大家好好说道说道:啥样的伤才算工伤?工伤了该咋办?


内容:工伤认定,到底卡在哪儿?**

啥样的伤才算工伤?工伤了该咋办?

说起工伤,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我在上班的时候受伤了,那肯定是工伤啊!”这话吧,对,但也不全对,工伤认定,这里面可有不少门道,不是说只要在单位受了伤,就一定能算工伤,咱们得抓住几个核心点:

  1. “工作时间”是基础:说白了,就是你在单位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受伤,像有些加班加点,或者因为工作需要提前到岗、推迟离岗的情况,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工作时间”。
  2. “工作场所”跑不了:这个也好理解,就是你工作的地方,包括办公室、车间、工地,甚至是领导临时指派你去办事的其他地方,只要跟工作相关,都可能算。
  3. “工作原因”是核心中的核心:这一点最重要!也就是说,你受伤必须是因为干工作、为了工作,你在操作机器时不小心被划伤,或者因为搬运货物闪了腰,这些都妥妥的是“工作原因”,但如果你是在工作时间,偷偷溜出去办私事受伤了,那肯定就不算了。

除了这“老三样”,还有些特殊情况也能算工伤,

  • 上下班途中的“意外”:这个大家问得特别多,简单说,就是你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走在合理的上下班路线上,被车撞了,或者被掉下来的广告牌砸了,只要不是你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算工伤,这里的“合理”很关键,不能绕太远路去办私事哦。
  • “因公外出”期间受伤:领导派你出差,或者去外地办业务,在这个过程中受伤了,或者因为工作原因突发疾病,也可能算工伤。
  • “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个也挺特殊,就是说在上班的时候,在岗位上,突然病倒了,而且情况很严重,直接没了,或者送到医院48小时内没抢救过来,这种也视同工伤。

也有些情况是明确不算工伤的,比如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导致的伤害,这些肯定不行。

那万一真不幸受了伤,觉得可能是工伤,该咋办呢?别慌!

第一步,赶紧治病救人!身体是第一位的,先把伤看好。 第二步,及时报警或者跟单位报告!特别是事故类的伤害,报警记录、事故现场照片、视频啥的,都是重要证据,跟单位报告也要留个心眼,最好书面报告,让领导签个字,或者发个邮件、微信,留好记录。 第三步,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同事的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凡是能证明你和单位有劳动关系,以及你是怎么受伤的,都赶紧收集好,别等要用的时候找不到。 第四步,申请工伤认定!这个一般是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如果单位不给办(这种情况也不少见),那劳动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也可以直接去申请,这个时间可千万别错过了!


以案说法:小王的“意外”算不算工伤?

说了这么多理论,咱来个真实点的例子(为保护隐私,人物和细节已做处理)。

小王是一家物流公司的货车司机,某天,他按照公司安排,早上8点出发去邻市送货,路上一切顺利,下午3点左右就卸完货准备返程,在服务区休息的时候,小王觉得有点饿,就去服务区的便利店买吃的,就在从便利店出来,往自己货车走的路上,不小心踩到一块松动的地砖,摔了一跤,把腿给摔骨折了。

那么问题来了,小王这算不算工伤呢?

分析:小王是在因公外出期间(送货途中),在服务区这个合理的停留区域(为了返程补充能量,属于生理需要),因为意外原因(地砖松动)导致的伤害,这完全符合“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情形,小王这个情况,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如果小王当时是在服务区跟人因为私事吵架,或者自己喝了酒走路不稳摔了,那结果可能就完全不一样了。“工作原因”和“合理区域”是关键。


法条链接:有法可依,心里不慌

咱们聊工伤,不能光凭感觉,得有法律依据,最主要的就是《工伤保险条例》。

  •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这些法条是咱们判断工伤的“尚方宝剑”,大家可以收藏一下。


律师总结:工伤维权,记住这几点!

好了,今天跟大家聊了这么多关于工伤认定的事儿,我再给大家总结几点,希望能帮到大家:

  1. “三工”原则是核心: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这三个要素是判断工伤的基石,一定要牢牢记住。
  2. 特殊情况要留意:上下班途中的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因工外出受伤、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等,这些特殊情况也可能被认定或视同工伤。
  3. 及时行动是关键:一旦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要第一时间告诉单位,并在规定时间内(单位30天,个人1年)申请工伤认定,千万别错过了时效。
  4. 证据意识不能少:劳动关系证明、事故经过证明、医疗记录等,这些都是维权的“弹药”,平时就要注意收集和保存。
  5. 不懂就问,别自己扛着:工伤认定和赔偿过程可能比较复杂,如果自己拿不准,或者单位不配合,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咱们出来打工,都不容易,平平安安最重要,但万一真遇到工伤的事儿,也别害怕,别慌张,记住今天说的这些,一步一步来,法律会给咱们一个公道。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儿,大家有什么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会尽量回复,咱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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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样的伤才算工伤?工伤了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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