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行政部门多长时间起集体合同生效

法律解析: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这一规定明确了集体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时间节点

法律设定这样的规定,一方面是为了保证集体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集体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侵犯劳动者权益等问题。另一方面,规定十五天的期限也是为了提高效率,避免因审查时间过长而影响集体合同的及时生效和执行。

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在十五日内提出异议,说明集体合同可能存在一些需要修改和完善的地方。企业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改和调整,然后再次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直至劳动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集体合同才能生效。

生效后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当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集体合同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更全面、更有力的劳动权益保障,同时也有助于用人单位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分享举报
手机上怎么挂号
« 上一篇3秒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