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不还?起诉后强制执行到底行不行?律师手把手教你讨回血汗钱!
原创文章内容:
“又到月底了,工资还是没影儿……”
“老板电话不接,信息不回,这钱是不是要不回来了?”
如果你正经历着被拖欠工资的煎熬,我完全能理解你内心的焦虑、愤怒,甚至是绝望,那可是咱们起早贪黑、加班加点换来的血汗钱,是养家糊口的根本,凭啥让黑心老板白白占用?
别慌!天无绝人之路,法律就是咱们最强的后盾,很多人可能会想:“我去告他!”但“告”了之后呢?万一老板还是耍赖不给钱,那岂不是白折腾?这就涉及到咱们今天要说的“强制执行”了。
第一步:协商先行,保留证据是王道!
咱们先礼后兵,一开始,能跟老板好好商量,把工资要回来是最好的,但记住,千万别光口头说,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得对方知道并同意,或者在公共场合录制且不侵犯隐私)、书面欠条,这些都得留好!这都是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如果老板耍无赖,或者干脆玩失踪,那咱们就果断走法律程序!
第二步:劳动仲裁——讨薪的“必经之路”(大多情况)
很多人以为直接去法院起诉就行,其实不然,对于劳动纠纷,比如拖欠工资,大多数情况下,咱们得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这就像去社区调解不成,再找警察叔叔一样,是个前置程序,你得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老板欠薪的证据等等,提交给仲裁委,仲裁委会开庭审理,然后给出一个《仲裁裁决书》。
第三步:对仲裁结果不服?或者仲裁后老板仍不付钱?起诉!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仲裁委裁决老板付钱,但老板就是拖着不给,这时候,咱们就可以拿着《仲裁裁决书》去法院起诉了,到了法院,就是正式的诉讼程序,法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决,如果法院判决老板败诉,要求他支付工资,那么就会拿到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
重点来了:拿到判决书,老板就一定会给钱吗?
理想很丰满,现实可能骨感,有些老板就是“老赖”,判决了也拒不执行,这时候,“强制执行”就该登场了!
什么是“强制执行”?
简单说,就是法院帮你去“抢”钱(是合法合规地“抢”),你拿着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者《民事判决书》,向法院的“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就会动用国家强制力,
- 查询、冻结、划拨老板的银行存款。
- 查封、扣押、拍卖老板的房产、车子等值钱的东西。
- 将老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名单),让他坐不了飞机、高铁,贷不了款,甚至影响孩子上学。
- 对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的老板,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甚至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坐牢的!
“强制执行”可不是闹着玩的,它是咱们讨回血汗钱的最后一道,也是最有力的一道保障!
申请强制执行,你需要做什么?
- 及时申请:判决生效后,老板超过规定时间还不付钱,你就得赶紧去申请,别拖过了时效。
- 提供线索:你知道老板有哪些财产,比如银行账号、在哪有房子车子,一定要尽可能提供给法院执行局,这样执行起来才更有效率,法院不是神仙,你提供的线索越具体,他们就越好办。
温馨提示:
整个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也需要耗费一些时间和精力,但请相信,法律是站在咱们劳动者这边的!千万不要因为怕麻烦或者觉得“告不赢”就放弃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每一分钱都是你应得的!
建议参考:
- 防患于未然:入职时务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标准、发放时间,平时注意保留好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与老板的沟通记录等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的证据。
- 尽早行动:一旦发现老板有拖欠工资的苗头,或者已经拖欠,要及时沟通,沟通无果立即启动法律程序,不要拖延,以免老板转移财产,增加追讨难度。
- 寻求帮助:个人维权可能势单力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也能提供帮助,如果经济困难,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 相信法律:不要被老板的威胁或者“哭穷”所迷惑,坚定信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申请强制执行要积极主动:不要以为拿到判决书就万事大吉,主动跟进执行进度,积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至关重要。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小编总结:
工友们,被拖欠工资固然让人糟心,但请记住,咱们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从最初的协商,到劳动仲裁,再到法院起诉,最后到强制执行,这是一条清晰的维权路径。“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咱们劳动者的强大武器,它能有效打击那些妄图耍赖的“老赖”老板。
维权之路可能会有波折,但请一定坚持下去,保留好每一份证据,勇敢地迈出每一步,你的每一次坚持,不仅是为了自己的血汗钱,也是在维护整个劳动者群体的尊严和权利,如果实在不知道怎么操作,别犹豫,找专业的律师咨询,或者向当地劳动部门求助,希望大家都能顺利拿到自己应得的报酬,不再为“拖欠工资”而烦恼!加油!
老板欠薪不还?起诉后强制执行到底行不行?律师手把手教你讨回血汗钱!,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