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不给,法院强制执行到底管不管用?看完你就明白了!
好嘞,各位工友们,今天咱们来聊个大伙儿都可能遇到,而且一提就头疼的事儿——拖欠工资,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那点工资养家糊口,结果碰上无良老板,工资一拖再拖,简直让人欲哭无泪!这时候,咱们除了跟老板磨嘴皮子,还有没有更“硬气”的办法呢?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法院强制执行!
说起这拖欠工资,真是能把人逼疯,好话歹话说尽,老板要么玩消失,要么就哭穷,反正就是不给钱,这时候,别再指望老板良心发现了,咱们得拿起法律武器,而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咱们最后的“救命稻草”,也是最有力的一招!
啥是法院强制执行呢?说白了,就是当老板(或者公司)欠你工资,你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诉讼,已经拿到了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认定了老板确实该给你钱,但他就是耍赖不给,这时候,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简单讲,就是让法院出面,替你去“讨债”!
那是不是随便就能申请强制执行呢?当然不是,得有“入场券”!
这个“入场券”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也就是说,你得先通过法律途径,确认老板欠你多少钱,并且这个结果已经生效了,老板在规定时间内还不主动履行,你才有资格请法院“出手”。
拿到“入场券”后,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呢?
- 去哪儿申请?一般是去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
- 准备啥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这个可以网上搜模板,或者去法院立案庭要)、你的身份证明、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还有就是老板(或公司)的财产线索(这个很重要,有线索就提供给法院,没线索法院也会去查,但有线索能大大提高效率)。
申请之后,法院会怎么做呢?
法院受理你的申请后,就会向老板(或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要求他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并报告财产情况。
如果老板还是不当回事儿,法院的“大招”可就来了!
- 查!法院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老板(或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信息。
- 冻!查到有钱,直接冻结!查到有值钱的东西,查封!
- 划!冻结之后,就可以把钱直接划扣到法院账户,再转给你。
- 拍!如果是房产、车子这些不动产、动产,老板不肯卖,法院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用拍卖款来还你的工资。
- 限!老板不还钱,还会被限制高消费,比如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住星级酒店,不能买房买车,甚至影响孩子上学。
- 列!情节严重的,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老赖”名单,这可是会让他寸步难行!
- 抓!如果老板恶意转移财产,或者有能力履行就是拒不履行,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那可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当然了,也有些情况是老板(或公司)真的没钱没财产,那怎么办?
这种情况确实比较棘手,法院可能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是你别灰心,只要发现老板(或公司)有了新的财产线索,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你的债权是一直有效的。
工友们,碰到拖欠工资,千万别怕!保存好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先去劳动仲裁,仲裁不行就去法院起诉,拿到生效文书后,果断申请强制执行!这是国家给咱们劳动者的“撑腰”手段,一定要用起来!
建议参考:
- 及时维权,别拖过时效!劳动仲裁有时效,申请强制执行也有时效(2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 证据意识要牢记!从上班第一天起,就要注意保存好与工作和工资相关的所有证据,这是你维权的基石。
- 拿到生效文书是前提!强制执行不是凭空来的,必须先有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并且对方不履行。
- 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如果你知道老板有什么财产线索,一定要及时提供给执行法官,帮助法院更快地帮你追回工资。
- 了解执行风险!虽然法院会尽力,但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你的工资可能暂时无法全额追回,但这不代表放弃,要关注对方的财产变动情况。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小编总结:
“法院强制执行”是咱们劳动者在遭遇拖欠工资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道重要防线,也是最后的强力保障。它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有国家强制力做后盾的实实在在的维权手段。
当你的血汗钱被无故拖欠,老板百般耍赖时,请一定记住,你不是孤立无援的,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一步步走下去:协商不成找仲裁,仲裁不服上法院,拿到判决申请执行!别让自己的辛苦付出打了水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咱们理直气壮!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有需要的工友们,也祝愿大家都能按时足额拿到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
老板欠薪不给,法院强制执行到底管不管用?看完你就明白了!,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