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了,赔偿款咋算?单位不认账、赔偿不满意又该咋办?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多挣点钱养家糊口,可有时候,意外就是这么不期而至,在工作中受了伤,这心里头肯定又急又慌,别急,工伤了,咱们有法律撑腰,该拿的赔偿一分都不能少!但这赔偿款咋算,这里面门...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上班,安安稳稳拿钱,可天有不测风云,有时候意外就是这么不期而至,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这就可能涉及到“工伤”,很多人一听到“工伤”就头大,觉得这事儿肯定特别复杂,单位要是再一推三阻四,更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其实啊,工伤维权虽然有其复杂性,但并非无路可走,咱们劳动者只要了解清楚流程,掌握好证据,勇敢维权,法律是会给咱们撑腰的!
工伤了怎么办?——及时认定是王道!

一旦在工作中或者因为工作原因受了伤,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赶紧就医!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先把伤治好,这是第一位的,在就医的时候,记得跟医生说清楚受伤的原因和过程,病历本、诊断证明这些都要保存好,这都是将来维权的重要证据。
第二步,别忘了报警和通知单位!如果是比较严重的事故,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记得报警,让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要尽快通知单位领导或者负责人,口头通知后最好再补个书面通知,比如发个邮件、微信消息什么的,留下证据,证明你已经及时告知了单位。
第三步,关键的来了——申请工伤认定!这可不是单位说了算的,也不是你自己觉得是工伤就是工伤,得由专门的部门来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单位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现实中有些单位可能怕麻烦、怕担责任,迟迟不肯去申请,这时候,咱们劳动者自己可不能等!如果单位没按规定去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划重点:1年!1年!1年!这个时间可千万不能错过了,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非常关键!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你得准备一些材料,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等,没有书面合同的话,这些间接证据也很重要)、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等,社保部门会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单位不认、赔偿难又该怎么办?——维权要有勇有谋!
最怕的就是遇到那种“甩锅”的单位,明明是工伤,偏偏不认;或者虽然认了,但在赔偿上拖拖拉拉、斤斤计较,让咱们受害者身心俱疲,这时候,咱们可不能软弱,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单位不认工伤?
工伤认定了,但单位不赔偿或者赔偿不到位怎么办?
“老赖”单位就是不给钱?
如果仲裁裁决或者法院判决下来了,单位还是拒不执行,那咱们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单位财产等措施,帮咱们把赔偿款追回来。
维权的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和曲折,一定要有耐心和毅力,保存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牌、考勤记录、医疗记录、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各种沟通记录等等,这些都是咱们维权的“弹药”!必要的时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能让你少走很多弯路。
以案说法
咱们来看个小例子,更直观一些:
小王是一家建筑公司的木工,在一次搭设脚手架时,不小心从高处摔了下来,导致腿部骨折,事故发生后,公司老板一开始还挺积极,垫付了部分医药费,但后来就开始变脸,说小王自己操作不当,不算工伤,拒绝再支付任何费用,连小王养伤期间的工资也停发了,小王家里经济条件一般,这下可愁坏了。
律师分析与行动建议:
小王这种情况,明显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完全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即使单位不认账,只要咱们手里有证据,走对了法律程序,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律师总结
各位工友,关于工伤,我给大家总结几点核心的“干货”:
咱们劳动者用汗水和智慧创造价值,理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工伤维权虽然不易,但只要咱们懂法、用法,就一定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是咱们劳动者的坚强后盾!希望今天的分享对大家有帮助,祝大家工作顺利,一生平安!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上班,安安稳稳拿钱,可天有不测风云,有时候意外就是这么不期而至,在工作中不小心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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