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怎么办?单位不认、赔偿难,又该怎么办?

普法百科37秒前1

大伙儿出来打工,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多挣点钱改善生活,可天有不测风云,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出了意外,受了伤,那可真是让人揪心,这时候,“工伤”这两个字就沉甸甸地摆在咱们面前了,很多朋友可能一下子就懵了:“哎呀,我这算工伤吗?单位会管我吗?我能拿到赔偿吗?” 别慌,您听我慢慢说。

万一真的在工作中受伤了,第一时间该干嘛?

发生工伤怎么办?单位不认、赔偿难,又该怎么办?

赶紧就医!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啥都没有命重要,不管伤轻伤重,先去正规医院检查治疗,最好去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如果有的话),或者至少是县级以上的公立医院,这样后续报销和认定都方便,看病的所有票据、病历本、诊断证明,都给它收好了,一张都别丢!这都是钱,也是证据!

及时“报警”或“让单位知道”。这里说的“报警”不是说一定要打110,而是指让事故被记录下来,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比如在工地摔了、在车间被机器弄伤了,要第一时间告诉班组长、领导,最好能让单位出个“事故经过”的说明,或者自己用手机拍个现场照片、视频,找几个工友做个见证,留下联系方式,这些都是为了证明“这事儿确实是在工作中发生的”。

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收集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一步太关键了,直接关系到你后面能不能顺利认定工伤、拿到赔偿,你得收集啥呢?

  •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等,只要能证明你和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都行,很多朋友没有签劳动合同,这就更得留点心,把能证明你在那儿干活的东西都攒起来。
  • 工伤发生事实证明:刚才说的事故现场照片视频、事故说明、证人证言,还有就医记录,都算。
  • 医疗费用和其他损失证明:所有的医疗费发票、交通费、护理费(如果请了护工)、误工费(医生开的休假证明)等等。

接下来就是最核心的——“工伤认定”。

这通常是由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或者单位没给你交社保,那咱自己、或者咱的近亲属,在1年内,可以直接去社保部门申请!千万别拖过了时间,过了期,有些权利可能就不好主张了。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就把咱们前面收集的那些证据都交上去,社保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然后给你一个《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这个,就说明你的伤被官方认定为工伤了,这是索赔的重要依据。

那如果单位不认账,说“这不算工伤”,或者干脆不配合,拖着不给办,怎么办?

这是很多工友最头疼的问题,别害怕,也别跟单位硬碰硬吵架,咱有法律撑腰!

  • 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咱自己去申请,刚才说了,一年之内!
  • 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如果单位连劳动关系都不承认,那得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委确认了劳动关系,再去申请工伤认定。
  •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下来之后,如果你的伤情比较严重,影响了劳动能力,还需要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比如十级、九级、一级等等,一级最重),这个鉴定结果会决定你能拿到多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认定也做了,鉴定也做了,就该谈赔偿了。

赔偿项目挺多的,比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期间单位要按原工资福利待遇给你发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等,具体能赔多少,跟伤残等级、你的工资水平、当地的规定都有关系。

如果单位给你交了社保,大部分赔偿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单位也需要承担一部分,如果单位没交社保,那不好意思,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都得由单位来承担!

如果单位还是耍赖,不给赔偿,或者给的赔偿不合理,那咱就可以拿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证据,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去法院起诉。

遇到工伤,别慌,别怕,更别轻易放弃,咱们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过程可能会有点麻烦,但为了自己和家人,该争取的一定要争取!


以案说法:

给大伙儿说个前阵子我碰到的真实案例吧,小李(化名)是一家装修公司的木工,在给客户家里装吊顶的时候,不小心从梯子上摔了下来,把腿给摔骨折了。

出事之后,公司老板一开始还挺“关心”,让他先去看病,可等小李出院了,拿着一堆医药费单子去找老板报销,顺便想谈谈后续赔偿的时候,老板就变卦了,说:“小李啊,你这是自己不小心,跟公司没关系,不算工伤。” 小李当时就懵了,自己明明是在工作中受的伤,怎么就不算了?而且公司也没给他交社保。

后来小李找到了我,我告诉他,他这种情况,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完全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公司没给他交社保,所有赔偿都该公司出。

我指导小李收集了他的工牌、之前的工资转账记录、和老板的聊天记录(里面提到了工作内容)、医院的所有诊断证明和费用票据,还有当时在场的另一个工友愿意给他作证,以小李个人的名义,向当地社保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

社保局受理后,向公司发出了《举证通知书》,公司那边虽然还是不承认,但也拿不出什么有力的证据反驳,社保局依法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小李的伤为工伤。

拿到认定书后,我们又去做了劳动能力鉴定,小李的伤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之后,我们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在事实和法律面前,公司最终不得不承担了赔偿责任,小李也拿到了他应得的十几万元赔偿款。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遇到工伤,单位不配合不可怕,关键是咱们自己要懂法,要及时收集证据,勇敢地去维权。


法条链接:

咱们聊了这么多,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是空口说白话,这里给大家列几条核心的法律规定,心里有个数: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患职业病的;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律师总结:

各位工友,听我絮叨了这么多,希望大家对工伤这件事能有个更清晰的认识,记住这几点:

  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操作规程,这是避免工伤最好的办法。
  2. 发生工伤,及时处理:马上就医,固定证据(报警、通知单位、拍照录像、找证人),别拖延。
  3. 积极维权,不懂就问:工伤认定是关键,单位不配合就自己去申请,收集好所有证据,这是你的“弹药”。
  4. 法律撑腰,别怕麻烦:从工伤认定到劳动能力鉴定,再到仲裁、诉讼,过程可能比较漫长和复杂,但法律是保护咱们劳动者的,如果自己搞不定,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咱们出来打工不容易,辛辛苦苦挣钱,不能再让自己流血又流泪,希望这篇文章能给大家提个醒,万一真遇到事儿了,知道该怎么一步步去做,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啥具体问题,也欢迎大家留言或者私信我。

祝大家工作顺利,平平安安!

发生工伤怎么办?单位不认、赔偿难,又该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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