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怎么才能享受?万一工伤了该咋办?
工伤保险,到底是个啥?为啥那么重要? 大伙儿出来打工,图个啥?不就图个平平安安,多挣点钱,让家里日子过得好点儿嘛,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万一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出点啥意外,伤了病了,那可咋整...
谁也不想遇到工伤这档子事儿,但真遇上了,身体受苦,心里也着急,这时候,最实际的问题之一就是:我这段时间不能上班,或者上班了活儿也受影响,这工资待遇怎么算啊?单位要是不按数给,或者干脆不给,我又该咋办?别慌,今天就给大伙儿掰扯清楚。
这可不是随便给点生活费就行的,法律有明确规定,咱们得按“章法”来。

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是最核心的一点,咱们先得明白一个词儿,叫“停工留薪期”,简单说,就是你因为工伤需要停下来治疗和休息,这段时间就叫停工留薪期。
伤残等级评定后:根据等级享受待遇等你伤情稳定了,去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评上了伤残等级,那工资待遇就进入下一阶段了:
以案说法:小李的停工留薪期工资该咋算?
咱们说个真实案例改编的小故事,让大伙儿更明白。
小李在一家机械厂上班,月工资挺固定,基本工资3000块,岗位津贴800块,绩效奖金平均下来每月也有1200块,所以他每月应发工资大概是5000块,不幸的是,小李在一次操作中被机器弄伤了手,需要住院治疗,医生建议他休养3个月。
这3个月就是停工留薪期,单位人事跟小李说:“小李啊,你这工伤期间,我们就按基本工资3000给你发吧。”小李一听就急了:“那我平时5000呢,怎么少了这么多?”
律师分析:这里单位就错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小李的“原工资”可不仅仅是基本工资,他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如果是固定或常规性的)都应该算进去,单位应该按月支付他受伤前的平均工资5000元,而不是只给3000元的基本工资,后来小李在我们的建议下,拿着工资条、劳动合同跟单位据理力争,单位最终还是按5000元的标准补发了差额。
法条链接:有法可依,心里不慌
咱们聊的这些,可不是空穴来风,都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五至六级、七至十级伤残的待遇,核心就是我们上面说的伤残津贴和一次性补助金等。) 简单概括:
律师总结
工伤待遇,尤其是工资这块,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的“钱袋子”和后续生活保障,马虎不得。
工伤了,咱们身体已经受了伤,不能再在待遇上吃亏,保存好所有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伤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等等,这些都是你维权的“武器”,有不懂的,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别让自己的合法权益睡大觉。 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大家平平安安最重要,但真遇到事儿了,也别怕,法律是咱们坚强的后盾!
一、工伤了,工资到底怎么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谁也不想遇到工伤这档子事儿,但真遇上了,身体受苦,心里也着急,这时候,最实际的问题之一就是:我这段时间不能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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