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打工,谁都想平平安安的,可有时候,意外就是这么不期而遇,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比如在车间操作机器伤了手,或者在工地干活摔了跤,这时候可千万别慌,也别觉得是自己倒霉就认了,咱们国家有《工伤保险条例》,咱们福建省还有更细致的《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些都是咱们受伤后维权的“尚方宝剑”!
咱们得明白,啥叫“工伤保险待遇”?简单说,就是你因为工作原因受伤了,或者得了职业病,国家和单位要给你提供的各种经济补偿和帮助,这可不是单位“大发慈悲”,而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那这待遇具体都包含啥,又是咋算的呢?
- 医疗费用:这是最基本的,只要是治疗工伤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都会给你报,不用担心自己掏腰包看不起病。
- 停工留薪期工资:受伤了肯定得停工养伤吧?这段时间,你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还是由你所在的单位按月给你发,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也不能超过12个月。
- 护理费:如果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那护理费也得有,根据护理依赖程度,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支付,或者由单位负责。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工伤比较严重,评上了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那工伤保险基金还会给一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金额是按你的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来算的,等级越高,钱越多。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工伤职工要和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那还能拿到这两笔钱,具体标准咱们福建省的《办法》里有详细规定,会根据伤残等级和咱们福建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算。
- 伤残津贴:对于一到四级伤残的职工,或者五六级伤残但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职工,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会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 工亡待遇:这是最不幸的情况,如果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些钱的数目都不小,是对逝者家庭的一种重要保障。
好了,待遇大概就是这些,那万一单位没给咱交工伤保险,或者交了但出事了却想耍赖不管,咋办呢?别愁!
- 第一步,赶紧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待遇的前提,单位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咱们自己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去申请!这个时间可千万别错过了!申请的时候要带上劳动关系证明(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医疗证明等材料。
- 第二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下来后,如果伤情稳定了,影响劳动能力了,就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 第三步,协商或者走法律程序。有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就可以跟单位协商赔偿了,协商不成,咱们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咱们有理有据,别怕!单位不给交工伤保险,那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都得由单位自己掏腰包!
以案说法
咱们福建福州有个老王,在一家建材厂上班,没签劳动合同,单位也没给他交工伤保险,有一天,老王在操作机器时,不小心被机器压伤了右手,造成骨折。
出事之后,老板一开始还挺积极,让老王去看病,医药费也给报了,可等老王出院,想让老板给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和后续赔偿时,老板就开始推脱了,说老王自己操作不当,厂里没责任,甚至想把老王辞退了事。
老王这下就慌了,不知道该咋办,后来听工友说可以找律师,就找到了我,我了解情况后,告诉他别担心,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但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工牌、考勤记录、工资转账记录、工友证言等),一样可以认定工伤。
我协助老王收集了他在厂里工作的证据,然后以老王个人名义向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经过调查,社保部门最终认定老王属于工伤,我们又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老王的伤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有了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结论,我们就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要求建材厂支付老王的医疗费(虽然老板付了一部分,但有些自费项目也该厂里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仲裁委最后裁决,由于建材厂未给老王缴纳工伤保险,上述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均由建材厂承担,总共赔偿了老王将近十几万元,老板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最终也维持了仲裁裁决,老王拿到了应得的赔偿,心里的石头才算落了地。
这个案子就告诉我们,即使单位没签合同、没交社保,只要是因工受伤,咱们一样能维权!关键是要及时收集证据,走对流程。
法条链接
咱们聊了这么多,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主要依据就是《工伤保险条例》和咱们《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 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关于未参保单位的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关于具体待遇计算:
- 医疗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 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根据伤残等级不同,支付月数不同,一级为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十级7个月)。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咱们福建省的标准比较具体,根据《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计算,其标准分别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以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五级,每满一年发给0.7个月;六级,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七级,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八级,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九级,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十级,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15个月的,按15个月支付;七至八级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九级低于5个月的,按5个月支付;十级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五级,每满一年发给0.7个月;六级,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七级,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八级,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九级,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十级,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5个月的,按15个月支付;七至八级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九级低于5个月的,按5个月支付;十级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
这些法条看着可能有点枯燥,但都是咱们维权的“武器”,关键时刻能派上大用场。
律师总结
各位工友,工伤保险,说白了就是咱们劳动者的“护身符”,在福建工作生活,了解《福建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对咱们至关重要。
我给大家总结几点核心的:
- 及时参保是前提:正规的单位都会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如果单位没给你交,你要留个心眼,这是违法的。
- 工伤认定是关键:出事后,不管单位是否配合,一定要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享受待遇的“入门证”。
- 证据意识要树立:平时注意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万一出事,这些都是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伤事实的重要证据。
- 维权途径要清楚:协商不成,就走仲裁;仲裁不服,就上法院,法律会给咱们公正的说法,单位没交保险,所有待遇单位兜底!
- 待遇项目要知晓: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该有的权益一分都不能少。
咱们出来打工不容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安全永远第一,但万一不幸发生工伤,也别慌张,别放弃,要相信法律的力量,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搞不懂的地方,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帮你出谋划策。 能帮到大家,祝各位在福建工作顺利,平平安安!有法律问题,随时可以找我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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