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补助能拿多少?补助标准怎么算?单位给少了怎么办?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咱们普通上班族,每天辛辛苦苦上班,就盼着平平安安拿钱回家,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出了点意外,受了伤,那可真是让人揪心,这时候,除了身体上的疼痛,心里头最...
工伤了,停工休息,工资能照常拿吗?
咱们得明确一个概念,工伤后的休息,法律上叫“停工留薪期”,这可不是咱们平时说的普通病假,待遇完全不一样!

很多朋友可能会问:“那我工伤在家歇着,工资是按病假发吗?还是只给个基本工资?”
老王明确告诉大家:不是的!
根据咱们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划重点:“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支付”。
这“原工资福利待遇”具体指什么呢?是指你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这些,不仅仅是基本工资哦!单位只给你发基本工资,或者按最低工资标准发,那都是不对的!
那这个停工留薪期能有多长呢?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等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停发原待遇,开始享受伤残待遇了,如果停工留薪期满了,工伤职工还没康复,需要继续治疗的,那还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不过这时候能不能继续拿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就得看医疗机构的证明和单位的安排了。
单位不给或者给少了,咱们该怎么办?
理论上讲是这样,但实际中,有些单位可能会找各种理由少发或者干脆不发停工留薪期工资,这时候,咱们劳动者可不能忍气吞声!
以案说法:小王的停工留薪期工资该怎么拿?
说了这么多理论,咱们来个真实点的例子(人物为化名,情节为常见情况)。
小王是一家机械厂的操作工,月工资是6000元,其中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奖金2000元,岗位津贴1000元,上个月,小王在操作机器时不小心被零件砸伤了手,医生诊断需要休息3个月。
单位人事告诉小王,工伤期间只能按基本工资3000元发放,小王觉得不对劲,自己明明一个月能拿6000,怎么工伤了反而少了一半?
律师分析:小王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小王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应该按照他受伤前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来计算,也就是他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6000元,单位只发基本工资3000元,属于未足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小王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补足差额,如果单位拒绝,小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每月6000元的停工留薪期工资。
法条链接:有法可依,心里不慌!
咱们维权,得有法律依据,最直接的就是《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大家记住这条,这是咱们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尚方宝剑”!
律师总结
关于工伤病假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老王给大家总结几点核心:
受了工伤,身体已经受苦,工资待遇可不能再“受伤”,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大家,如果真遇到了这类问题,别害怕,别犹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具体问题,也欢迎大家咨询专业律师。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里,咱们下期再见!
工伤病假工资到底怎么算?单位给少了或不给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工伤了,停工休息,工资能照常拿吗? 咱们得明确一个概念,工伤后的休息,法律上叫“停工留薪期”,这可不是咱们平...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