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业主的权益如何保障?
房屋产权70年后的去向 商品房住宅的土地使用权通常是70年,许多购房者会担心:“70年后,房子还是我的吗?会不会被收走?”这个问题涉及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根据《民法典》和《城市...
好嘞,各位江西的朋友们,大家好啊!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在咱们江西摸爬滚打多年的律师,今天想跟大伙儿聊聊咱们打工一族最关心的一个话题——那就是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这工伤保险到底是怎么回事?咱们的权益又该怎么维护呢?今天的文章标题就叫:“江西工伤了怎么办?赔偿权益如何保障?”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多挣点钱改善生活,可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万一真在工作中不小心出了意外,受了伤,那可真是让人心里发慌,这时候,工伤保险就成了咱们的“保护伞”,但很多朋友可能对这个“保护伞”到底怎么用,能遮多大的雨,心里还是一笔糊涂账,我就用咱们江西的规定,给大家好好说道说道。

先搞清楚:啥样的情况算工伤?
不是说在厂里、在工地上受了伤就一定是工伤,得符合规定才行,根据咱们《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精神,以下几种情况都算工伤:
简单说,就是跟工作相关的,或者法律特别规定的一些情形,才能认定为工伤。
万一不幸工伤了,咱该咋办?
一旦发生工伤,别慌,记住这几步: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江西本地的小例子,让大家更明白。
赣州市某建筑公司的农民工老王,在工地上绑扎钢筋时,不小心被上方掉落的一块水泥块砸中了腿部,造成骨折,事故发生后,工地负责人把老王送到了医院,但对于后续的赔偿问题却一直拖着,说老王自己也有不小心的责任,老王一听就急了,自己明明是干活时受的伤,怎么就成自己的责任了?
后来,老王在老乡的提醒下,找到了我们律师,我们了解情况后,指导老王: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工伤后千万别怕,只要咱们走对流程,保存好证据,法律是会给咱们撑腰的!
法条链接:
咱们上面说的这些,可不是空穴来风,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主要依据就是《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上位法还有《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就有明确规定,《江西省实施办法》也有细化。 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关于用人单位未参保的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大家可以自行查阅这些法条,做到心中有数。
律师总结:
各位江西的工友们,工伤保险是咱们劳动者的“安全网”和“减压阀”,万一不幸遭遇工伤,大家一定要记住: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大家,出门在外打工不容易,平平安安最重要,但如果真的遇到了工伤问题,也请大家不要慌张,不要忍气吞声,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有需要的时候,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里,咱们下次再见!
江西工伤了怎么办?赔偿权益如何保障?,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好嘞,各位江西的朋友们,大家好啊!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在咱们江西摸爬滚打多年的律师,今天想跟大伙儿聊聊咱们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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