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怎么发?公司只给最低标准合法吗?被克扣怎么办?
说到产假,很多准妈妈心里其实都挺忐忑的,一方面盼着宝宝健康到来,另一方面又担心工作、收入会不会受影响,尤其是“产假工资到底怎么发”这个问题,简直像一道谜题——有人说照常发工资,有人说只给最低标准,还有...
说实话,当一个准妈妈满心欢喜地迎接新生命时,最不想遇到的,就是单位在产假工资上“打折扣”,可现实是,不少女性职工发现:产假休完了,钱却没拿够;有的甚至被按最低标准发,还被告知“这已经是公司仁至义尽了”,这合理吗?合法吗?
今天咱就掰开揉碎,把“产假工资到底该怎么发”这件事讲清楚。

首先得搞明白一件事:产假期间的“工资”,其实分两种——生育津贴和用人单位补差。
很多人以为,生完孩子就等着社保局打钱就行了,但实际情况比这复杂一点。
第一种情况:有缴纳生育保险的在职女职工
如果你所在的单位给你正常缴了生育保险,那你在产假期间,主要收入来源是由社保基金发放的生育津贴,这个钱不是单位出的,是国家给的,属于社会保障的一部分。
重点来了:生育津贴是按照你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算的,而不是按你个人工资算,更不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举个例子:你月薪1万2,单位平均工资是9000,那你领的生育津贴就是9000元/月(以实际产假天数折算),但如果单位平均工资高于你本人工资,那就按高的算,这是对高收入群体的保护。
但问题来了——如果生育津贴低于你原本的工资怎么办?
这时候,用人单位必须补齐差额部分!这是硬性规定,比如你原来月薪1万2,生育津贴只给了9000,那剩下的3000块,单位必须照发,不能说“津贴已经到账,其余概不负责”。
第二种情况:没有生育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
这种情况比较尴尬,比如你是刚入职不到一个月就怀孕,单位还没来得及缴保险;或者你是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压根没参保。
这种情况下,产假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按照你产前的工资标准全额支付,也就是说,你休产假期间,单位一分钱都不能少发,否则就是违法。
还有些公司玩文字游戏,说“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没有”,错!产前你拿的是综合收入,产假期间也应保持同等水平,除非你能证明绩效确实无法达成(但现实中很难成立)。
另外提醒一句:产假不只是98天!国家规定基础产假98天,加上地方延长部分,比如北京加30天,广东加80天,有些地方还能休到178天甚至更久,这些天数都应依法享受待遇,不能因为“超了国家规定”就不给钱。
以案说法:她休完产假回来,发现工资少了四成
小林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做产品经理,月薪1.5万,公司也正常缴纳五险,她生孩子休了128天产假,期间社保局发放了约10.8万元的生育津贴(按单位月均工资9000元计算),平均每月9000元。
但她复工后一查银行流水,发现这四个多月里,公司除了生育津贴外,一分差额都没补,她去找hr,对方说:“津贴就是工资,公司没义务再给。”
小林不服,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审理后认定:公司未依法补足生育津贴与原工资之间的差额,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裁决公司支付差额共计6万余元,并承担仲裁费用。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生育津贴≠全部工资,单位不能把责任甩锅给社保,只要你的工资高于生育津贴核算基数,差额就必须由单位兜底。
法条链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
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
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明确延长产假天数及待遇保障,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方享受80日奖励假,视同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律师总结:
产假不是“请假”,而是法律赋予女性职工的基本权利,产假工资也不是“福利”,而是你应得的劳动报酬。
作为女性职工,你要记住三点:
作为用人单位,也别抱侥幸心理,省下几万块补差,可能换来几倍赔偿,还损害企业声誉,合规才是长久之道。
最后想说一句:一个社会文明的程度,往往体现在它如何对待孕妇和母亲,而一个企业的温度,也藏在它是否愿意在你最柔软的时候,给予最坚实的托底。
产假工资,不该是一道选择题,而应是每一名职场女性都能稳稳拿到的必答题。
产假工资怎么发?没发全或被克扣,你该这样维权!,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说实话,当一个准妈妈满心欢喜地迎接新生命时,最不想遇到的,就是单位在产假工资上“打折扣”,可现实是,不少女性职...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