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怎么发?公司只给最低标准合法吗?被克扣怎么办?
说到产假,很多准妈妈心里其实都挺忐忑的,一方面盼着宝宝健康到来,另一方面又担心工作、收入会不会受影响,尤其是“产假工资到底怎么发”这个问题,简直像一道谜题——有人说照常发工资,有人说只给最低标准,还有...
怀胎十月,终于迎来宝宝,本该安心休养的时候,却为产假工资的事犯了愁?公司说“按最低工资发”,或者干脆拖着不发,甚至有人压根不知道自己能拿多少钱,咱们就来把这件事掰开了、揉碎了讲清楚——产假期间的工资到底怎么算?公司能不能只给最低标准?被克扣了又该怎么办?
先说结论:产假期间不是没有工资,也不是随便发点就行,而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待遇保障!

很多人误以为“产假就是休假,没上班当然没工资”,这其实是大错特错,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各地生育保险政策,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的是生育津贴,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工资”,这个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本质上是国家和社会对女性生育行为的一种经济补偿。
那问题来了:生育津贴怎么算?跟你的实际工资有关系吗?
答案是:有!而且关系很大!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通常是:
生育津贴 = 上年度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这里的“上年度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的是你参加生育保险时申报的缴费基数,通常和你实际工资挂钩,如果你的工资高、缴费基数也高,那拿到的生育津贴就多;反之,如果公司按最低基数给你交保险,那你拿的钱就会少一大截。
举个例子:
小李月薪1.2万元,公司却只按当地最低缴费基数6000元给她交生育险,她生完孩子休98天产假,结果领到的生育津贴只有:
6000 ÷ 30 × 98 = 19,600元
而如果按她实际工资算,应得:
12,000 ÷ 30 × 98 = 39,200元
整整差了近2万元!这笔钱谁来补?法律规定: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也就是说,公司不能一句“社保怎么发我们就怎么发”就打发你。你有权要求公司补齐差额,这是你的法定权利!
但现实中,很多公司装傻充愣,甚至压根不提“补差”这事,更过分的是,有些公司趁你休产假期间调整岗位、降薪、甚至变相逼退,这些行为,统统违法!
张女士在北京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月薪1.5万,公司按8000元基数缴纳生育保险,她生完孩子后,社保发放生育津贴约2.6万元(按98天计算),但她发现,这远低于她原本的收入水平,于是向公司提出补足差额。
公司回应:“我们按社保标准执行,没义务多给。”
张女士没有妥协,收集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结果:支持张女士诉求,裁定公司补发差额3.2万元,并支付利息。
法院认为: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若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构成克扣劳动报酬。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别怕维权,证据在手,法律站你这边。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若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依法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作为一位处理过上百起劳动纠纷的律师,我想告诉你:生育不是负担,而是贡献。国家设立产假制度,不是让你去“白休假”,而是保障你在人生重要阶段的基本生活和尊严。
请记住这几句话:
别因为怕麻烦、怕得罪领导就忍气吞声,你的沉默,只会纵容违法,你的勇敢,是在为所有职场妈妈争取应有的尊重。
生孩子是家事,更是国事;保障产假待遇,是法律,更是良知。
如果你正在经历类似困扰,不妨先打开工资条、查一下社保缴费基数,再算一算——你应得的那份钱,拿到了吗?
没拿到?别急,先取证,再沟通,必要时,我们律师陪你一起要回来。
产假工资怎么算?公司只发最低标准合法吗?被克扣怎么办?,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怀胎十月,终于迎来宝宝,本该安心休养的时候,却为产假工资的事犯了愁?公司说“按最低工资发”,或者干脆拖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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