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老拖着工资不给,我辞职了能要补偿吗?

普法百科1分钟前1

“唉,老板又拖欠工资了,这个月的房贷、车贷可怎么办啊?” “都快三个月没发工资了,家里揭不开锅了,这班儿真是没法上了!”

这样的抱怨,是不是听着特别耳熟?辛辛苦苦上班,就指望着那点工资养家糊口呢,可偏偏有些单位,就是喜欢“打白条”,工资左拖右拖,员工催了好几次也没用,这时候,很多人心里就犯嘀咕了:“我要是因为这个辞职,能跟单位要点说法,或者拿点补偿吗?”

单位老拖着工资不给,我辞职了能要补偿吗?

答案是:能!而且必须能!

咱们先把话说清楚,这种因为单位没按时发工资,咱们实在没办法了才辞职的,在法律上叫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可不是你自己随随便便不想干了哦,这性质完全不一样!

这种情况下辞职,咱们能拿到啥好处呢?

最直接的,就是经济补偿金!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它是根据你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多少年,以及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算的,简单说,就是每工作满1年,单位就得给你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个“N”(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就是你应得的经济补偿金

关键来了,怎么操作才能确保拿到这笔钱呢?

  1. 别自己扛着!先收集证据!

    • 证明单位欠你工资:工资条、银行流水(如果之前发过)、考勤记录、跟老板或HR催薪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都行。
    • 证明你在这儿上班:劳动合同、工牌、入职登记表等等。
  2. 辞职报告怎么写,大有讲究!

    • 千万别写“个人原因”辞职!一旦写了这个,那经济补偿金基本就没戏了。
    • 一定要写清楚辞职的理由是“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个辞职通知最好是书面形式,并且通过快递(比如EMS,记得保留好快递单和送达回执)或者邮件(已读回执)等能证明对方收到的方式送达给单位
  3. 单位耍赖不给钱?那就果断维权!

    • 先跟单位协商,把道理和法律摆出来。
    • 协商不成,就去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是管这事儿的专门机构,而且仲裁是免费的!

工资是咱们劳动者的血汗钱,单位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咱们被迫辞职,要求经济补偿,天经地义!别觉得不好意思,也别害怕跟单位“撕破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理直气壮!


建议参考:

  1. 保留好所有证据链:从入职到离职,与工作和薪资相关的所有材料都尽量保存好,这是维权的基石。
  2. 书面通知是关键:被迫辞职的通知一定要书面化,明确解除理由,并确保单位签收或能证明其已收到,口头说辞职,回头单位不认账,你就麻烦了。
  3. 及时行动别拖延:知道单位欠薪后,要积极沟通,沟通无效就考虑依法解除并维权,别拖太久,以免夜长梦多,也可能涉及仲裁时效问题(一般是一年)。
  4. 不懂就问专业人士:劳动纠纷有时候细节很重要,如果自己搞不清楚,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他们能给你更具体的指导。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自治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被单位拖欠工资确实是件让人糟心的事儿,但咱们不能因此就吃了哑巴亏。只要单位确实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况,咱们以此为由被迫辞职,就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对自己辛勤付出的尊重,收集好证据,写对辞职理由,勇敢去仲裁,属于你的血汗钱和补偿,一分都不能少!希望大家都能在一个按时发薪、尊重员工的好单位工作,但如果不幸遇到糟心事,也请一定勇敢站出来维权!

单位老拖着工资不给,我辞职了能要补偿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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