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不给,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到底管不管用?能拿到钱吗?
正文:工资被拖欠,法院强制执行是最后的“撒手锏”!
“你这个月工资发了吗?”“别提了,老板又拖着呢!”这样的对话,是不是听着就扎心?遇到拖欠工资,咱们先协商,协商不成找劳动监察大队,再不行就劳动仲裁,这些路子大家可能都听过,但如果仲裁赢了,老板还是铁了心当“老赖”,不给钱,那咱们手里的仲裁裁决书岂不是成了一张废纸?
当然不是!这时候,法院的强制执行就该登场了!这可是咱们维权路上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对付“老赖”最有力的武器之一。
话说回来,不是你直接冲到法院说“法官,他欠我钱!”就能强制执行的。你得先有“东西”——一个生效的法律文书,啥意思呢?就是说,你得先通过劳动仲裁,拿到仲裁裁决书,并且这个裁决书已经生效了(比如双方都没去法院起诉);或者,仲裁后一方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下来了,判决也生效了,只有拿着这种“带国徽”的、生效的文书,你才有资格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那拿到生效文书后,具体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呢?
-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简单说,就是你之前打官司的那个法院,或者老板财产在哪儿,就可以去那个地方的法院试试。
- 准备材料: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把申请人(你自己)和被申请人(老板或公司)的基本信息、申请执行的事项(就是欠你的工资、补偿金啥的具体金额)、事实和理由(简单说下裁决书或判决书怎么说的,对方怎么不履行)写清楚,然后附上你的身份证复印件、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知道老板有啥财产线索,比如银行账号、车子房子在哪儿,也一起写上,这对执行法官太重要了!
- 提交申请:把这些材料交到法院的立案庭,立案法官审查合格了,就会给你个《受理案件通知书》,强制执行程序就算正式启动了。
法院受理后,会干啥呢?
一旦你的申请被受理,法院的执行法官就会“出手”了,他们会依法向老板(也就是被申请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他在指定期限内还钱,并且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
如果老板乖乖听话还钱了,那皆大欢喜,但如果他还是耍赖,或者玩失踪,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可就来了,而且力度不小:
- 查财产:法官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老板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股权等财产信息,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很多财产都能查得到。
- 划扣、冻结:查到银行账户有钱?直接依法划扣到法院账户,然后转给你!股票、基金?也能依法冻结、强制卖出。
- 查封、扣押、拍卖:查到有房子、车子?可以查封,然后依法拍卖、变卖,用卖来的钱还你的工资。
- 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老赖名单):如果老板有钱不还,或者故意转移财产,法院可以把他列入“老赖”名单,一旦成了“老赖”,他就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住星级酒店,不能买房买车,子女还不能上高收费私立学校,总之就是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 甚至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老板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法》里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那可是要坐牢的!
所以说,只要老板不是真的一穷二白,法院强制执行还是非常有希望帮咱们拿回工资的。也有一种情况是老板确实没钱没财产,那执行起来就会比较困难,可能会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不代表你的钱就打水漂了,以后发现老板有新的财产线索,随时可以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建议参考:遇到欠薪,这几步你得记牢!
- 保留证据,及时维权:从一开始就要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加班证明、和老板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这些都是以后维权的关键,发现老板拖欠工资,别犹豫,尽早行动,别拖过了仲裁时效和申请执行的期限。
- 理性协商,多途径并举:先尝试和老板协商,看能不能私下解决,协商不成,赶紧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有时候能帮着调解,如果还不行,果断申请劳动仲裁。
- 仲裁/诉讼后,紧盯“生效”:拿到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后,注意看对方有没有起诉,只有过了上诉期对方没上诉,或者二审维持原判,文书才算真正生效。
- 及时申请强制执行:文书一生效,老板还不付钱,别客气,赶紧准备材料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 积极配合法院,提供线索:申请执行后,要积极和执行法官沟通,如果你知道老板有什么财产线索,比如他偷偷买了新车,或者在哪家银行有存款,一定要及时告诉法官,这能大大提高执行效率。
相关法条:有法可依,心里不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拖欠工资,咱们绝不能忍气吞声!当协商、投诉等途径都走不通,老板耍赖到底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咱们拿回血汗钱的重要保障。
从一开始就要有意识地保留证据,走正规的法律程序,拿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是前提,果断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是很有威慑力的,能有效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
虽然过程可能会有些漫长和繁琐,但为了咱们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坚持下去,法律是咱们打工者最坚实的后盾,遇到欠薪,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劳动成果吧!希望大家都能按时足额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不再为“薪”烦忧!
老板欠薪不给,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到底管不管用?能拿到钱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